1. C 2.错误
您的问题少了一个词。标题应更改为:金币的多项选择题1.在下列项目中,《企业所得税法》的应税收入中不属于“其他收入”的项目为()。A,固定资产收益B,固定资产租金收入C,罚款收入D,现金盈余收入查看原始帖子>>
答案:C,D。《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款所述的其他收入,是指《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一)至(八)规定的收入以外的收入,包括企业资产。盈余收入,逾期未退还的包装押金收入,真正无法应付的应付款,坏账损失后已处理的应收账款,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其他收入包括各种杂项收入,例如投资收入,利息收入,赠品损失,固定资产租赁收入和违约金。
投资收益是指业务单位投资于除附属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的收益。但不包括附属单位支付的收入。投资收益通常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投资期内收到的利息或股利;二是投资收益。另一个是买卖差额或投资出售或回收时形成的回收价值之间的差额,初始投资价值和差额之间的差额为正数,即收入当它为负数时,就是损失。
利息收入是指公共机构由于与其他单位或企业的银行存款或资本交易而获得的利息收入。它不包括公共机构对各种债券投资的利息收入,例如国库券的利息收入和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这些利息收入应列为公共机构的投资收入。
捐赠收入所得是指无限制的财产,是无偿捐赠给机构而没有机构外部的单位或个人(包括内部员工)进行补偿的形式,包括实物或现金。有限用途损益赠予财产应在专项资金中单独反映。
固定资产租金收入是指公共机构将闲置的固定资产出租给其他单位或团体使用的租金收入。违反合同的
罚款是指公共机构根据有关合同或合同对违反合同或合同条款的单位,企业或个人收取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