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12号令),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是指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收入不包括从事营利活动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除非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另有规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 122号)第一条,非营利组织的免税收入:
(1)从其他单位或个人获得的收入;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7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贴,但不包括政府购买服务所得的收入
(3)根据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的规定收取的会费;
(4)产生非应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根据上述规定,由文化局组织的社会组织培训费用为营利活动所得,而非公司所得税免税收入,应按规定缴纳公司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创收组织(以下统称企业)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应当在企业所得税中缴纳企业所得税。按照本法的规定。该法律不适用于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2条所述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在以下地区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中国符合中国法律和行政法规团体和其他创收组织。
根据上述规定,根据中国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中国的社会组织是公司所得税的纳税人,但符合公司法第26条第4款要求的非营利组织所得税法该组织的收入是免税收入。第八十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所称的合格非营利组织,是指具有下列条件的组织:一是依法执行非营利组织的注册程序。 ;另一个是从事公益或非营利活动;第三,除与组织有关的合理支出外,所有获得的收入均用于注册或公司章程所批准的公益或非营利性业务;第四,财产及其水果不用于分发;第五,根据注册批准书或公司章程,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将用于公益或非营利目的,或者由注册机构转让给具有与该组织相同性质和目的的组织组织向社会公布;第六,被投资方对投资于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享有任何财产权;第七,将职工的工资和福利支出控制在规定的比例之内,组织的财产按不变的阶段分配。前款规定的非营利组织的识别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第八十五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规定的合格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不包括从事营利活动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而是财政,税务机关的收入。国务院除非部门另有规定。
您可以根据上述规定决定是否支付所得税。
供款收入支出=利润
但是,所得税收入是根据公司利润计算的,然后根据所得税法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