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税发[2002] 8号的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有关规定,已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设立(开放)登记的企业。部门应缴纳国家所得税的企业所得税该局负责馆藏管理。
国税发[2003] 76号规定。 (三)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征收管理范围,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2〕8号文件的规定,依照本规定执行。
商业法人证书的颁发日期是2003年4月,您应该去国家税务局缴纳所得税。
前一个未申报的年份应根据当地税务主管部门的意见进行处理。
企业所得税: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一种税。2.企业所得税的汇报方法为:季度预付款,年度结算和付款。3.征收企业所得税有两种方法:第一种是审计征收,即根据公司的收入减去成本和费用获得利润,然后乘以应征税率(30,000元以下的利润为18%, 3万至10万元)27%,超过10万元的占33%);另一种是批准的征税,是根据企业的收入直接乘以比率(由税务机关根据不同行业确定),而不考虑企业的成本。即使该数字是企业的利润,也要乘以相应的税率18%,27%和33%。4.与增值税的差额:增值税是按增值税额计征;企业所得税是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收入征收的。简而言之,增值税仅对销售特定批次的商品征税,而公司所得税则对整个企业的利润征税。
在中国有住所或没有住所但在中国居住了一年的个人,必须根据本法的规定,对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居住不满一年,没有居住,没有居住,没有居住但在中国居住不足一年的个人,应按照本法的规定,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2条以下个人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1.薪金和工资收入;
第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
3.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所得;
4.劳务收入;
五,稿酬;
6.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7.利息,股息和红利收入;
8.物业租赁收入;
IX。财产转让收入;
10.意外收入;
11.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应纳税所得额。
第3条个人所得税税率:
1.对于工资,应采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至45%(附税率表)。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收入以及企事业单位的承包和租赁经营收入应缴纳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被附上)。
3.会费的报酬按比例税率缴纳,即20%,根据应缴税额应减少30%。
第四,劳务收入应按比例税率缴纳20%的税率。一次劳务报酬收入过高的,可以实行奖金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V.优惠收入,利息,股息,股息,股息收入,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意外收入和其他收入应按20%的比例税率缴税。
中华民国境内的企业(外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除外)应为其生产,营业收入和其他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1)国有企业;
(2)集体企业;
(3)私营企业;
(4)关联企业;
(5)股份制企业;
(6)具有生产和业务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的其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