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法》规定,所得税应每月或每月预先支付,并于年底结清。
借:所得税费用****
贷款:应付税款-应付所得税****
借:年度利润****
贷款:所得税****
借款:应付税款-应付所得税(已付所得税)****
贷款:银行存款****
通常,这种情况是因为税务局认为您的公司有收入但不缴纳所得税,这引起了有关您的公司是否逃税的质疑。
我的建议是咨询高级会计师,尽快整理凭证,并从表面上做好工作。
制定最糟糕的计划,小公司,那么税务局只会为您的公司下一个结论,那就是帐户的不完整构造会罚款您的公司,这比逃税更好吗?
为您提供一些信息:当前的法律法规将惩罚未能按规定建立帐户的纳税人。纳税人未按照《税收管理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开立帐户的,处以罚款。纳税人未按照规定设置账户簿,记账簿或凭证和有关材料的,税务机关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大量逃税,故意销毁,隐藏账簿凭证的,税务机关只能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偷税漏税,除了每天收取5 / 10,000的费用外,还要加收50%至5倍的罚款。但是一般精通率是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