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法人实体位于中国,其获得的应税收入均须缴纳企业所得税。
《所得税法》第1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创收组织(以下统称为企业)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应缴纳企业所得税按照本法的规定。
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不适用于该法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出口退税税收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7〕21号),企业出口货物所收取的增值税退税额应抵销。相应的“进项税额”或已付企业所得税不征收增值税。
类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出口产品,按照财政部《消费税会计处理规定》(财税字[83] 83号)的规定处理。计算消费税时收到的消费税退款应抵销“应收账款”,而不应计入利润中以征收企业所得税。
外贸企业自营出口的消费税返还应抵销“商品销售成本”,而不应直接计入利润中以征收企业所得税。
商品流通企业是旨在牟利的商业企业。根据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细则,他们必须对营业收入和其他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根据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的总收入减去国家允许的扣除额后的余额。
在实际缴纳公司所得税的业务中,商品分销公司通常可以将税前会计利润作为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基础,然后根据公司所得税法规对其进行调整。企业所得税按年度计算,包括每月或每季度预付款,年末结算和付款以及越来越少的补贴。因此,商品流通企业应当在月底或者季度末,在税法规定的期限内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