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和微型企业是经济学家郎先平教授提出的,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统称。财政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通知,决定在未来三年内免除小微企业22项管理费,以减轻小微企业的负担。以下是为大家收集的相关信息。欢迎大家阅读!
1.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主要与优惠税收政策有关的税收政策
根据最新政策,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以享受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的优惠政策。
其次,当前的小型和微型企业营业税和增值税优惠的主要内容
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月销售额低于30,000元(含此金额,每季度支付90,000元)的小型增值税纳税人将获豁免增值税;月营业额不足3万元(含此数额,每季支付9万元)的营业税免征营业税。政策范围涵盖小型和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体。
3.当前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优惠印花税的主要内容
自2014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金融机构与小型和微型企业之间签订的贷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4.如何处理小微企业享受增值税,营业税和印花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享有暂时免征增值税,营业税和印花税的纳税人无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备案或批准,他们可以直接在申报表或相关表格中填写自我报告电子税务局的申报模块可以享受减免。
期限届满后,如果新安置的失业人员占企业原雇员总数的30%以上,经主管税务部门审核批准后,可以将所得税减半,为期两年。权威。
(8)高中以及经营工厂的中小学暂时免征所得税。
(9)由民政部门经营的福利工厂和街道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35%以上,暂免征所得税;如果“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10%以上,但未达到35%,则所得税减半。
(10)乡镇企业可将应交税额减少10%,以补贴社会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