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销售商品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如果公司以买入卖出的方式组合销售产品,则免费,这不是捐赠。根据每种商品的公允价值分配销售金额,以确认每个项目的销售收入。因此,应在合理分配超市促销活动后确认销售收入。
如果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则需要支付6 * 25%= 125万。
企业所得税是对中国境内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征收的税款。纳税人的范围大于公司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所有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
包括以下6个类别:
(1)国有企业。
(2)集体企业。
(3)私营企业。
(4)关联企业。
(5)股份制企业。
(6)具有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其他组织。公司所得税的对象是纳税人获得的收入。包括商品销售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财产转让收入,股息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捐赠收入和其他收入
您好,避税使用法律前提下的“差旅费,电话费,招待费,回扣”和其他销售费用的比例。这部分是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都不缴纳,工资不缴纳企业所得税,但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税发[2005] 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计算年度个人红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的通知”):纳税人收到年度一次性奖金,分别税款按一个月的工资和薪金收入计算,由扣缴义务人按照以下税款计算方法支付:
(1)将雇员在当月获得的年度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并根据其商数确定适用的税率和快速扣除额。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月份中,雇员的月薪和薪金收入少于税法规定的税收减免,则年度一次性奖金应从“雇员的月薪与薪金扣除和费用扣除之间的差额”,按照上述方法确定适用的税率,并一次性计算全年一次性红利。
(2)应根据适用的一次性奖金和本条第(1)项确定的快速计算扣除额计算税款,该扣除额是在月。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员工的月薪和薪金收入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减税额,则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员工当月整个月的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2.如果员工的月薪和薪金收入低于税法规定的减税额,则适用公式为:
应付税款=(员工全年获得的一次性奖金-员工的月薪与工资扣除额之差)×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根据新的《个人所得税法》,根据《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实施问题的公告》(国税发[2011],实行扣除标准,税率和快速计算扣除(第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