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率为15%;小型微利公司的所得税税率为20%,两者不能同时享受。但是,某些省份允许应税收入在10万元以下且符合西部开发公司优惠所得税政策的小型获利企业享受50%的应税所得减免,然后再享受15%的税率在西部地区。有关详细信息,请咨询当地的税务主管部门。
关于深化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 12号)规定:
2.企业应在年度结算之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退还相关材料。第一年必须报告给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验证和确认,第二年及以后的年份应执行备案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税务机关可以根据当地情况制定具体的审计和答复管理办法,并报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局)办理。记录。
因此,只有首次批准,才能在将来提交!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