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小微企业所得税将分阶段计算。 1月至9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的,减半后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10月至12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三十万元,减半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税〔2015〕第34条:优惠期从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税收入少于200,000,应按10%的税率缴纳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按200,000至300,000所得税的15%缴纳;应纳税所得额是超过300,000的所得税的25%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