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的规定:“总收入中下列收入为非应税收入:(一)财政拨款;(二)收取管理费依法并纳入财务管理3.政府资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非应税所得。 ”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国务院令第512号)的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7条第1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分配给预算管理中的公共机构,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的财政资金,除非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另有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