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税法的规定,您多交的税款可以视为预付税款。作为税前付款,它不会反映在利润表中,而只是在以后扣除实际的税款扣除时。
在第二季度中,第12行应缴所得税损失为0,那么第3行所得税减免也为0,因此不可能为正数。可能是由于填写了减免税时间表造成的,即使没有税,也不会有减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