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应按照税法调整为利润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一般来说,它将增加。您的利润是500,000,应税收入将超过500,000,这不能满足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优惠条件。如果没有上一年的损失和其他税收优惠,则适用税率为25%。
从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公司的年度应税所得上限从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年度应税所得不足50万元(含50元)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盈利企业,其收入的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按20%的税率缴纳。
根据小微企业的规定,如果应纳税所得额少于50万元,如50万元,则应纳税额为50×50%×20%= 5万元。
如果应税收入为60万元,则应纳税额为60×20%= 1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