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和营利性企业应减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3年,小型低利润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其中,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足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的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0%,实际上适用于10%
小型低利润公司的所得税率为20%。具体条件:
(一)工业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一百人,资产总额不超过三千万元; (2)其他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10000元,员工人数不超过80人,总资产不超过1000万元。
关于公司所得税,通常按季度预缴,并在一年的5个月内结清。也就是说,通常每季度支付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