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的企业所得税计算-小企业汇算清缴退回企业所得税

提问时间:2020-05-03 01:13
共1个精选答案
admin 2020-05-03 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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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会计准则下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而补交企业所得税如何做分录

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所得税应在当期清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则应归还并计入当期。

借款:所得税费用

贷款:应付税款---应付所得税

借:应交税款---应交所得税

贷款:银行存款

借:今年的利润

贷款:所得税费用

小企业会计制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会计分录

季度预缴税款

借:应交所得税-应交所得税180

贷款:银行存款180

如果所得税是在年底结算的

借款:500所得税费用

贷款:应付税款-应交所得税500

(如果在年底未开户,则第二年汇款时将开户)

借用:未分配利润500

贷款:应付税款-应交所得税500

5月到期

借:应交所得税-应交所得税320

贷款:银行存款320

我上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退回来的钱该怎么做会计分录呢?我公司用的是小企业会计准则,金蝶财务软件

由于这是小型企业的会计准则,因此,返还和返还的所得税和冲销的所得税费用,根据未来适用法律,可以转换为当年的利润。

建议根据原始条目执行相反的条目:

1.收到退款(注意:不是税收优惠,而是和解金)

借入:现金(或白银存款)

贷款:应收所得税(如果是财务软件,建议将损益表包括进去,根据正常当事方记为负数,即记为负数)

如果您的应计所得税是正确的,那么此步骤就足够了。

2.如果您的应计所得税与应付结算款项不一致,则将其抵销并记录下来

借:税费和应付所得税

贷款:所得税费用(如果是财务软件,则建议将损益表包括在内,并根据通常的方计入负数,即计入负数借方)

的所得税费用金额可能与退还的金额不完全相同,请注意这一差异

例如,在上一年,您累积了100,000,实际支付了110,000,现在退还20,000,那么第一个项目为20,000,第二个项目为10,000

3.将上述所得税费用的金额转入本年度的利润

借款:所得税费用

贷款:本年度利润

(由于它是财务软件,因此建议进行部分记录:

借:今年负利润

贷款:负所得税费用)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退还,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做?

如果多缴税款是由于结算和付款计算不正确而多付的企业所得税:

1.如果过期和退货仓库的企业所得税金额较大,

借款:应付税款-应缴企业所得税

贷款:上一年的损益调整

借:银行存款

贷款:应付税款-应缴企业所得税

借:上一年的损益调整

贷款: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涉及对2005年撤销的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的调整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款:盈余准备金-法定盈余准备金

贷款:盈余公积金-法律公益金

2.如果过期和返还的公司所得税数额很小,

借款:应付税款-应缴企业所得税

贷款:所得税

借:银行存款

贷款:应付税款-应缴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费用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不得超过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工资总额的8%。超出部分可以在以后的纳税年度结转。

扩展数据

如果超额缴税意味着实际缴纳的所得税大于通过结算和付款计算的应缴企业所得税的一部分:

借:银行存款

贷款:应付税款-应缴企业所得税

由于这是小型企业的会计准则,因此退还的所得税的清算和支付抵消了所得税费用,根据未来适用法律,可以将其转换为当年的利润。建议根据原始条目执行相反的条目:

收到了退款(注意:不是税收优惠,而是和解和结算)借入:现金(或银行存款)贷款:应纳税收入税(如果是财务软件,建议将其纳入利润范围)和损失帐户,按正常交易方产生负数(即负借方)。如果您的所得税正确,那么此步骤就足够了。

税前扣除准备金与企业的实际会计处理之间的关系

(1)税法优先原则: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如果企业的财务和会计处理方法与税法,法规的规定不一致,应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和法规。(《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

例如,员工福利的范围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函》中有相关规定和不一致之处,而国家税务总局在回答税收问题时已明确表示。根据《关于税收的国家税收信函》中的文件处理;根据财政部财通文件。如果它们不一致,则将遵循税法。

实际上,我们还必须注意税法优先原则的体现。例如,合同规定,股权转让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个人承担,但另一方承担这部分费用。在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下,税务部门仍会找个人承担责任。

(2)税法协调原则:对于已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确认并实际确认其财务会计支出的企业,其税前扣除范围和税前扣除范围尚未超过《企业所得税法》和相关税法规定中的规定。在标准情况下,经企业实际会计处理确认的支出,在扣除企业所得税之前,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15号公告》。

(3)税法的空白原则:国务院财税部门未明确规定的税法,法规和具体扣除项目,应按照国家财政会计准则计算,不计税额。违反了税前扣除的基本原则。

例如,关于劳保支出,目前仅指定特定的扣除范围,但没有扣除标准,则企业可以根据国家财务和会计规定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