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待费是一种支出,是一种扣除,税法不单独对商务娱乐征税。您是在谈论税前扣除限额或比率吗?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商业娱乐支出,应扣除其发生额的60%,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的销售(业务)收入5‰。
是的,首先计算它是否超过千分之六十。如果超过千分之五,您可以在税前扣除。
因为单位的招待费无法区分个人消费和单位消费,所以这次所得税法考虑了一种扣除个人消费的方法,即扣除40%。
如果招待费为40,000元,则乘以60%,即可得到24,000元。由于24000元不超过1000万×5‰= 50,000元,因此24000元的招待费可在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