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税法规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纳税。
企业所得税是对中国境内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征收的税款。纳税人的范围大于公司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是在中华民国境内实施独立经济核算的所有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六类:(1)国有企业; (二)集体企业; (三)民营企业; (4)关联企业; (五)股份制企业; (六)其他具有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组织。公司所得税的对象是纳税人获得的收入。包括商品销售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财产转让收入,股息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捐赠收入和其他收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征收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
经批准的企业所得税征收方法适用于:账簿可能未按规定设置;应设置账簿,但不按规定设置;没有提供纳税信息;尽管设置了帐簿,但是帐目混乱,或者费用信息和收入凭证3.费用凭证不完整,难以核对;发生纳税义务的,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但仍未备案;。因此,企业所得税核查费适用于不能正确提供其利润的企业。
核实公司所得税的方法分为两种:核实其应税收入率和核实应纳所得税额:
对于⑴谁可以正确地核算(验证)总收入,却不能正确地核算(验证)总成本和费用;(3)能够通过合理的方法计算和估计纳税人的总收入或总成本的企业。使用验证其应税收入率的方法
如果纳税人不属于上述情况,则应核销应缴所得税额。
批准的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如果企业所得税以应税所得率批准,则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付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税收入=应税收入×应税收入
或:应税收入=成本(费用)支出/(1-应税收入率)×应税收入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