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国家对此问题没有具体答案。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地方政策。此处经批准的收税公司已签发了外国管理证明,并且不得将所得税返还原处。例如,经批准收取的建安企业上门检查并开具发票,按3%的营业税,2%的企业所得税,1%的个人所得税,2‰的资源税,4‰的工会经费全部收取。
我也从事建筑行业,我们公司开业时没有预先付款。
我个人认为这就是管理员的想法。
因为您已经签发了外国管理证明,所以您需要在现场支付0.2%的费用,然后当您返回本地时,可以在缴纳企业税时弥补企业税中的差额。每季度一次。他要求您提前付款,大概是因为您担心您已签发了外部管理证书,并且不会向其他地方报告。这样,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控制逃税行为。
但是,我不知道您的政策如何,反正我没有。
另一方面,如果您是真实的人,则无需先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