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纳税所得额= 200万-500,000 + 100,000 = 160万元(国债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税前罚款不能扣除)
2.应交所得税= 160万* 33%= 528,000元
3.如下编制会计分录
4.企业2005年实现的净利润= 2百万-528,000 = 14.72百万
5.盈亏结转
如何扣除900万元的广告费和业务推广费?不可以,您只能扣除当年销售收入的15%,超出部分将在次年扣除。因此,2008年应扣除的金额为5000* 15%= 750万元,以后年度可以扣除150万元,因此应纳税所得额不正确。因此应为1260 + 900-750 = 1410元,税率为25%,应纳税所得额为1410 * 0.25 =352.5
企业所得税税率是25%的比例税率。
最初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另外还有两种优惠税率。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0-100,000元的,税率为27%,应纳税所得额为3万元以下的税率为18%;经济特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的税率为15%。外商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30%,另加3%的地方所得税。新的所得税法规定法定税率为25%。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相同。国家需要15%的高科技企业,20%的小型和营利性企业以及20%的非居民企业。
应缴企业所得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税收入=总收入-允许扣除
企业所得税税率是计算应缴企业所得税的法定税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2008年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规定,一般企业的税率为25%。
符合条件的小型盈利性企业应减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财政税务总局关于小中小企业优惠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 117号),明确自2012年1月1日至12月。 2015年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足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盈利性企业,其所得应税所得额减少50%,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支持的高科技企业的税率可降低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