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先分包合同,先交税,然后再减去合同总额,再减去分包合同。这仅与增值税有关,按照税法的正常计算所得税与业务改革的增加无关。
1.建筑工地农民工的工资已计入发票金额,发票内容不是人工成本,因此无需再次核实个人所得税。
2.发票金额中包含建筑工地农民工的工资,但发票内容不是劳务费,需要根据个人劳务来核实个人所得税。最初按1-2%的税率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以算作预付款项,需要根据个人劳务缴纳。支付单位履行其预提义务。
3.建议没有劳资关系且未支付社会保障的工人不要按工资付款,否则他们将面临劳动争议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