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理论上讲,公司必须为利润缴纳所得税,但利润可能为负,国家无法向您支付这笔钱。
营业利润不等于所得税费用。
1.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金融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入(-投资损失)
2.当期所得税费用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25%),其中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即利润总额)+税额调整增税额调整减少。
税项调整的增加:对于税法允许的减税,企业已将当期费用包括在内,但超过了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超出标准的员工福利费(占员工工资的14%),工会费(占2%),员工教育费(占2.5%),商务娱乐费,公益捐赠费,广告费,业务推广费税法规定。并且已计入当期亏损但税法不允许扣除的企业数量,例如滞纳金,罚款和罚款。
减少的税收调整:税法规定赔偿损失和允许免税的项目,例如前五年内未收回的损失以及政府债券的利息收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