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小型纳税人公司,第一季度不超过30万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 84号):1.个人(建筑业除外,对于娱乐业和房地产销售,土地使用权转让,广告,房屋代理,桑拿,按摩,网吧和氧气吧),应在该年度内依次扣除当年的实际营业税和应交城市。三年限额为每户每年8000元。维持建筑税,教育附加费和个人所得税。2.对于商业企业,服务型企业(广告,住房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除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以及在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新添加当年新签发的具有《就业和失业登记证》的职位中,签订了为期超过一年的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职位,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将被征收。根据实际招聘人数,在3年内依次扣除。,教育附加费和企业所得税。配额标准比每人每年4000元提高20%,即每人每年配额标准调整为4800元。批准的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有效!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再就业专项补贴免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行文本编号:财税[2004] 139号发行时间:2004年8月11日状态:有效
蔡瑞[2004]第139号
各省,自治区,中央直辖市,计划分开的城市的财政部门(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了进一步促进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经研究,对纳税人获得的用于再就业的特殊财政补贴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问题如下:
纳税人应按照《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再就业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范围和项目,接受下岗失业人员的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管理办法(财税[2002] 107号)符合标准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可获得超出财税[2002] 107号规定范围,项目和标准的小额担保贷款折价,再就业培训补贴,工作介绍补贴和其他再就业补贴收入。提供企业所得税的支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2004年8月1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原则,原来的优惠企业所得税政策具有高度的政策导向性,影响较大,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经国务院同意,可以继续执行。通知如下:
1.经税务机关审查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以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减免税:
(一)经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成立的高新技术企业自生产之日起两年内免征所得税。指:
1.经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经有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2.经国务院批准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自生产开始之日起两年内免征所得税。
(2)为了支持和鼓励第三产业企业(包括由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运行机制转变而组织的第三产业企业)的发展,可以减免所得税。在一定时期内根据产业政策。具体规定如下:
1.对于在出生前,出生中和出生后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产业,即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植物保护站,水管理站,林业站,畜牧兽医站,水产车站,种子站,农业机械站,气象站以及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和专业合作社,从他们提供的技术服务或劳动服务中获得的收入,以及在城市和城市中其他类型的公共机构获得的收入以上各乡镇的技术服务或劳动服务。免征所得税。
2.临时免除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为转移各行业的技术成果,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承包服务而获得的技术服务收入的所得税。
3.自咨询之日起,对于从事咨询业(包括技术,法律,会计,审计,税务和其他咨询业),信息业和技术服务业的新成立的独立会计企业或业务单位。开幕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所得税。
4.对于新成立的从事运输,邮电通讯业的独立核算企业或经营单位,从营业之日起第一年免征所得税,在营业日减免一半的所得税。第二年。
5.对于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外贸,旅游,仓储,居民服务,餐饮,教育和文化事业以及卫生服务的新成立的独立会计企业或经营单位,从营业之日起,征得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以减免一年的税收。
6.对于新成立的经营多种业务的第三产业企业,其减免税政策应根据其主要业务(根据其实际营业额计算)确定。
(3)以废水,废气,废渣和其他废物为主要生产原料的企业,可在五年内减免所得税。指:
1.除原始设计中指定的产品外,企业还综合利用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资源和“资源综合利用目录”中的资源作为生产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产品自生产和运营之日起,免征所得税五年。
2.企业将散装煤石,矿渣和粉煤灰作为企业生产建筑材料的主要原材料。生产经营收入免征所得税,为期五年。
3.在上述优惠政策的范围和期限内,省级税务机关(分支机构和地方部门)可以根据当地情况制定具体规定,并向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报告。作为记录。
4.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上述优惠政策外,所有其他优惠政策将被废止。各地区,各部门不得超过制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