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预售环节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应将预售收入直接乘以预计毛利率”的说法是正确的,但“不扣除当期税费”的说法不符合国税发[2009] ] 12号规定。
3.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
第八条销售未开发的开发产品的企业的应税毛利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如果开发项目位于省,自治区,中央直辖市或计划分开的城市所在的市区或郊区,则不得小于15%。
(2)开发项目位于县及地级市区和郊区时,不得少于10%。
(3)如果开发项目位于其他地区,则不少于5%。
(4)如果属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险改建房,则不得少于3%。
1.只要对房地产公司预付所得税,就不可能零申报,并且必须按照预付款文件预付所得税。
2.公司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只有一个版本,每年都相同。1月至3月,1月至6月,1月至9月和1月至12月期间只能填写累计金额。在第一行中,填写利润表的总利润(也应填写利润表的负数),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税率调整增减,然后计算出应付所得税,即您公司需要预先支付的所得税金额。
3.请参见最新的房地产企业所得税预缴文件国税函[2008] 299号《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详细了解如何调整增,减幅。
4.存在税收风险。
5.不论您的损益表损失多少,只要在当前期间预付了房屋费用,就必须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付通知》的规定进行预付”。
6.鸡还在狗窝里吗?根据贵公司的说法,根据检查公司的调查结果,您在检查局下发现的预付款属于什么预付款项?根据当前预付款的20%(与您所在的城市相对应,有些是10%或15 %)作为税金增加增长,并乘以25%的预付公司所得税。
1.去年预付33%的所得税将不退还给您。
2.所得税税率为25%。但是,房地产预付款所得税主要考虑预付的毛利率。因为预付款=毛利润X税率。有关毛利的规定,请参见国税发〔2009〕31号。
3.如果要退还所得税,则必须等待整个项目结算,然后进行全面计算。届时将知道是否将其退回,并且目前尚不知道。
4.国家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商品房的位置和商品房的性质(例如,经济适用房),根据销售和预售额预先缴纳企业所得税。税收管理局《付款问题通知》(国税函〔2008〕299号),非经济实用房,根据开发项目所在地,预计开发利润率应不低于20%,15 %,10%;经济适用房不应少于3%。当预付所得税时不扣除行政费用,而在结算时将扣除行政费用
5.关于如何使用税率的问题,税务机关将根据您的销售量确定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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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也称为税收,税收,税收,税收,捐赠,税收)是指政府为了个人和法人的强制性和免费收取的实物或货币,以维持其经营和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通用术语。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具有不同的税法,不同的税制,不同的分类和不同的概念。在各个朝代和中国地区,税收的中文名称也有所不同。税收制度是指由纳税人,税收对象,税收项目,税率,税收环节,税收期限,税收计算依据,税收减免,违法行为等组成的税收制度。税收类型是指税收的类型,其差额表示为纳税人和税收不同的税收对象,总税收类别构成一个“税收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