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义:
企业所得税是指以其生产经营收入为应税对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公司和非居民公司)及其他创收组织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和合伙除外。
2.纳税人:
1,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合资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具有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组织。
2.个体企业和合伙企业不使用该法律。这两类企业可能会征收个人所得税,以避免双重征税。
3.营业收入包括:
1.公司所得税是对纳税人获得的收入征税。包括货物销售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财产转让收入,股息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捐赠收入和其他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并按月或按季度预先支付。在一个月或季度结束后的15天内预付款,并在年末之后的四个月内进行结算和付款。
第16条
纳税人应在当月或季度结束后的15天内向其地方税务机关提交会计报表和预付所得税申报表;在年底后的45天内,向当地税务机关会计决算表和所得税申报表。
第17条
公司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应按照《中华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本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18条
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金融和保险公司应遵守相关规定。
扩展数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7条
在计算应税收入时,以下各项不可扣除:
(1)资本支出;
(2)无形资产转让和开发支出;
(3)对非法经营和没收财产的罚款;
(4)滞纳金,罚款和各种税款的罚款;
(5)自然灾害或事故中应予赔偿的部分;
(6)超过国家允许的扣除额的非公共福利,救济捐赠和非公共福利,救济捐赠;
(七)各种赞助支出;
(8)与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第八
以下纳税人的税收优惠政策:
(1)民族自治地区需要关怀和鼓励的企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定期减税或免税;
(2)国务院给予企业减免税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依照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