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23号公告:预计今年符合新的小企业和获利条件的新成立企业,如果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可以享受减税政策。
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中的“利润总额”是指会计制度扣除以前年度弥补的亏损以及应纳税所得额和免税额后的利润总额的余额。收入。
季度声明应从该年的1月1日到该季度的最后一天的累计数量填写。在上级税务机关明确表示之前,当纳税人进行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单(A类)的第4行上的“利润总额” )”扣除以前年度弥补的亏损以及应纳税所得额和免税收入后,填写按照会计制度计算的利润总额的余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处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76号公告),以下所得税优惠列于“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管理目录”(2015年版)该项目只能在最终结算和付款时享受,而不能在每季度预付款时享受:
1.扣除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开发中的研发费用;
2.扣除安置残疾人和国家鼓励的其他受雇人员的工资; (三)创业投资企业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扣除应纳税所得额;
4.有限合伙风险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按照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扣除应纳税所得额;
5.受灾地区的促进企业的企业仅限于减少企业所得税;六,对创业性就业企业重点群体的支持和促进,可以减免企业所得税;
7.支持自雇退役士兵的企业家就业企业降低企业所得税限额;
8.在购买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方面的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应按一定比例抵免税收;
9.税项将处理不一致的固定资产或购买的软件(仅指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换速度更快且固定资产始终处于以下状态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强振动和高腐蚀,以及集成电路制造企业的生产设备和外包软件的加速折旧或摊销。
第一种,纳税人根据总收入来评估应税收入:
第11行“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税务机关批准的应纳税所得额;
第9行“应纳税所得额” =总收入-非应税收入-免税收入;
第1行“总收入”是:今年获得的各种收入的累计金额;
第2行“非应税收入”是:已计入总收入但不征税的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计入财务管理的行政费用,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和国务院非应税收入;
第3行中的“免税收入”是:纳税人将其计入总利润中但免税的收入或收入。其中包括: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持有政府债券的利息收入;持有地方政府债券的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在当期发生的股权投资收益,例如股息和红利(不包括居民的连续持股)(企业公开发行股票,上市股份少于十二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免税收入(不包括营利性收入),例如由非营利组织获得的,符合税收要求并已依法执行了注册程序的捐赠收入。
第二种类型,是根据成本评估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
第14行“应纳税所得额” =总成本和费用“÷((由税务机关批准的100%的应纳税所得额)×税务机关批准的应纳税所得额;
第12行的“总成本”是:当年应计的各种成本。
(1)预缴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元(含)的纳税人,以及享受减半税政策的纳税人,《 B类预付款申报表》第17行低利润企业的所得税扣除额是第11行或第14行的“应税收入”×15%的乘积。
如果在预付期间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万元,将不再享受减半税收的优惠政策,并按20%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
(2)预缴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含)的纳税人,享受税率减免政策的纳税人,适用“ B类预付款申报表”第17行第11行或第14行的有条件的小型和小型利润企业的所得税扣除额是“应纳税所得额”×5%的乘积。
2.小型企业和营利性企业的所得税额经税务机关批准,应在每次申报时填写“ B类预付款申报表”。
固定税额的纳税人只需要在第21行的“由税务机关批准的应计所得税税率”列中填写当期税务机关批准的所得税额,年终之后提交相关信息。
减税优惠管理方法的重大变化
1.享受减半税优惠政策的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盈利企业的应税收入上限,自2015年起调整为20万元,无论其是否经过审计或批准,只要属于合格小低利润企业可享受较低的税率,即适用20%的税率。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足20万元(含)的,还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50%的优惠。小型盈利性企业(包括当年新设立的企业)可以在年中预付款和期末结算中提前享受小型盈利性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而无需征得税务机关的批准。
年中,根据该年的生产和经营情况,预计该企业今年将满足小型和盈利性企业的条件。企业所得税按季度和数月缴纳时,可以享受小企业和赢利性企业的优惠政策。
2.填写预付款中小型获利企业的判断信息
“它是否属于一个微薄的企业”。对于收集和验证税收的纳税人,此列是每月(季度)预付款声明所必需的,并且必须在此列的“是”和“否”选项中进行检查,这与微薄的利润不符。对于条件,选择“否”。
(1)纳税人,他们收集税款并核实应税所得率
1.如果纳税人在上一个纳税年度的结算和付款满足了一家小型牟利企业的条件,则在今年进行预付款时选择“是”。如果累计的会计利润不符合小型盈利企业的条件,则选择“否””。
2.在今年新成立的企业中,“总资产”和“雇员”符合规定条件,请选择“是”,并且如果应计的累计会计利润不符合小型和盈利性企业的要求,选择“否”。
3.如果上一年的总资产和雇员人数符合规定的条件,并且应税收入不满足小型和微利企业的要求,则预计本年度会计利润将满足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条件,选择“是”并预付款累计会计利润不符合小利润企业的要求,选择“否”。
4.当纳税人在第一季度缴纳所得税时,鉴于前一年的最终结算和付款尚未完成,您可以根据以下情况选择“是”或“否”:预付款是在去年第四季度。
(2)对于应纳税应纳税额的纳税人,对于应纳税所得额大于300,000的转换,请填写“否”,对于其余部分,请填写“是”。
四,年报并填写小微企业相关指标
实施核实应税收入率方法的纳税人必须在年度结算和付款声明中填写此列。合格的微薄利润公司将通过填写“员工人数,总资产”和其他字段来完成备案程序。
(1)“行业”:填写“行业”或“其他”。工业企业包括:采矿,制造,电力,天然气和水的生产和供应;除行业外的其他行业都填写“其他”。纳税人可以通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 / T4754-2011)及其注释,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确定所属行业。
(2)“雇员人数”和“总资产”指标应根据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季度平均值=(季节值+季节值)÷2
全年的季度平均值=全年的季度平均值之和÷4对于
年中开业或终止业务活动,上述相关指标应根据实际营业期确定为纳税年度。
雇员人数是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雇员人数与企业派遣的雇员人数之和。
(3)“国家限制和禁止的行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的行业的纳税人,选择“是”,其他人选择“否”。
纳税人应遵守鼓励,限制和消除行业,以确定企业是否属于国家限制和禁止的行业。
特别提醒:对于受限制或禁止的行业,请选择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度(季度)月度预付款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5年版)”给纳税人,以及适用于支票收款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该选项的表述截然相反。
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报税表(A类,2014年版)》第107项“企业基本信息表(A000000)”中,该指标的表达方式是“从事国家非限制性和禁止性行业”。然后,从事该国非限制和禁止行业的纳税人选择“是”,否则选择“否”。
“企业所得税每月(每季度)每月预付款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5年版本)”要求选择是否属于“国家限制和禁止的行业”。实施应税收入率验证方法的纳税人在从事非限制性和禁止性行业时,应选择“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