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具体情况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所得额。预征税是指税务机关按季度对纳税人征收企业所得税,然后在年底后结算并缴纳。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法是:按年度计算,分期预缴,于年末结算。
企业所得税是按月或按季度预先支付的。
企业应在本月或季度结束后的十五天内,向税务机关提交预付的公司所得税申报表,并提前缴纳税款。
企业应在年度结束后的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提交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并结清并结清退税款。
1.根据国税函〔2008〕635号的规定:1.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每月(每季度)每月(每季度)公司所得税申报表”第4行的“利润总额”更改为“实际利润”填写说明,对第5条第3项作如下修改:“第4行“实际利润金额”:填写会计系统计算的利润总额减去上一年度应弥补的亏损和非应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单位,社会组织和私人非企业单位填写该报告。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当期预售收入,按规定计算的估计利润计入本行。 ”
2.根据《国税发〔2009〕31号》和《国税发〔2006〕31号》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预售收入确认为销售收入,应计算为税收毛利率按季度(或每月)计算,估算的毛利计算并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由于房地产开发公司具有其特殊性,因此相关法规具有针对性和适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