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废料,在企业所得税缴纳时作特别声明,并准备库存废料的相关材料(例如原材料的购买,成品人工成本的构成,库存废料的内部会议纪要) ,批准流程,库存废品说明理由,销售收入证明,处置证明等)
税务公司或会计公司需要发布亏损确认报告,然后才能对固定资产征税。
如果没有相关的废料信息,则有两种选择
1.在申报时增加纳税额是根据您当前的申报增加固定资产报废损失的税额并支付更多所得税
2.该固定资产将不会被废弃,原始的废弃条目将被冲回,并且折旧将按正常方式累计,直到所有折旧都被提取为止。
内容:我们公司最近清洗了仓库的物料,发现淘汰了400多个复印组件,金额超过9万元。我的公司将决定报废上述材料,需要向税务部门提交哪些程序,以及公司需要提供哪些信息?答复内容:您可以参考国家税务总局第十三条第三十条和第四十条“公司财产损失的收益扣除前管理办法”的规定,并在(1)栏中注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资产明细(税前),报废损失“或”流动资产存货损失(税前)的详细分项清单,报废“或”税前债务分类的税前扣除额的分项明细坏账损失扣除”表格一式两份(2)有关材料和会计凭证的副本,经认证的税务会计师和会计师的认证证明材料一式两份(3)“《企业所得税税前申请批准书》”的复印件(4)保险合同索赔材料和说明(含保险索赔)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8条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2、72条,企业生产经营中发生的存货跌价,损失和报废损失允许活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存货是指企业持有的待售产品或商品,生产中的在制品,生产中消耗的材料和提供劳务的材料等。同时,根据《企业资产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二章(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5号公告)特殊方式,这是一种特殊的声明对于资产损失,企业应逐项(或逐项)提交申请报告,以及会计信息和其他有关税收信息。该公告第二十七条规定:报废,损坏或恶化的存货清单,扣除残值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余额以及责任人的赔偿,应当以下列证据为基础:(一)确定库存的应税成本(二)企业内部存货报废,损坏,变质,残值和核销数据的说明; (三)涉及责任人的赔偿的,应当有赔偿说明; (4)损失金额较大(指它占该企业此类资产应税成本的10%以上,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并使损失增加10%以上(下同),并应具有专业的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格中介机构发布的特别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