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的结算和补充税的支付,以“上年度损益调整”为核算。
要通过结算方式结算付款,请使用应付的年度所得税减去预付的税款。如果所得金额为正,则表示企业应补缴税额。
借:上一年的损益调整
贷款:应付税款-应付所得税
支付此税款时,条目如下:
借款:应付税款-应付所得税
贷款:银行存款
调整未分配利润,分录如下: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款:上一年的损益调整
如果为负数,则表示该公司多缴了税款。条目如下:
贷款: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企业所得税的清算和支付,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现已更改为五月底之前)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规定计算年度纳税额。每年)根据月度或季度预付所得税额,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付所得税额,确定当年应纳税额或可退还税额,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并提交年度报告。公司所得税返还给主管税务机关税务机关要求结算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有关信息。
实施审计收集的企业(类别A)受结算和结算方法的约束,而收取固定金额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类别B)不受结算和结算的约束。
A类公司需要从多个方面考虑进行结算和结算:
1.收入:检查企业的收入是否已全部核算,特别是当期付款是否仍然存在且确认为收入且未核算;
2.成本:检查企业的成本结转额和收入是否匹配,以及是否真正反映了企业的成本水平;
3.费用:检查企业的费用是否符合相关税法,应计费用和税前支出项目是否超出税法标准;
4.税收:检查是否正在征收和支付企业的税收;
5.弥补损失:用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弥补上年(5年以内)的损失;
6.调整:按照税法规定对上述项目进行增,减后,应依法计算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以支付当年的实际应交所得税。
特别注意:所得税结算的最终结算中提到的税收调整不受监管,会计处理也不会进行任何业务处理,但仅在申报表上进行调整,这仅影响企业应支付的税款。所得税不影响公司的税前利润。
涉及结算和付款的相关项目,请参阅“ 2008年公司所得税年度报告”和各种时间表,以了解具体内容。
有关更多企业所得税的清算和支付,请参阅:2008年至2009年企业所得税最终清算和支付的相关信息列表
1.企业所得税清算和缴纳的含义:
结算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结束后的规定期限内,按照税法,法规,规章和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规定,计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 ,根据月度或季度预付所得税的数额,确定当年应交或可退还的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将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提交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资料。税务机关要求的信息,并进行结算全年清算企业所得税的行为。
2.收集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自年底起五个月内,企业应向税务机关提交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解决它,结清应付的退税款。
3.程序流程:
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企业所得税清算和缴纳管理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的所得税结算请按照以下步骤付款:
1.纳税人应在一个月或一个季度结束后的15天内提交会计报表,预缴所得税申报表以及应由税务机关批准或备案的税务机关所进行的相关税收。物;
2.在年底之后的45天内,将最终会计报表和所得税申报表提交给当地税务机关,并在年底之后的五个月内结清应付税款。
3.如果预付税款超过应付税款,主管税务机关应立即处理退税或在第二年抵消应付税款。
IV。需要的信息:
1.营业执照副本,(国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外汇登记证(针对外国公司)副本(盖章);
2.本年度(1月至12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印章);
3.去年的审计报告(适用于年度审查),去年的所得税结算和核查报告;
4.全面纳税申报表(从1月至12月)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从1月至12月)(盖章)的副本;
5.一月份所有税费的电子收据(邮票);
6.公司所得税季度预付款纳税申报表副本(4个季度)(盖章);
7.总分类帐,明细帐目(包括费用明细帐目),会计凭证;
8.现金计数表,银行对帐单和余额调整表(印章);
9.固定资产清单,固定资产明细表和折旧(印章);
10.享受优惠政策的税务机关文件和相关证明文件的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