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增值税退款需要包括在收入中,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与公司所得税政策问题有关的财政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资金的通知》(财税[2008] 151号)规定:“ 1。财政资金。
(1)企业获得的所有类型的金融资金应包括在该年度的企业总收入中,但国家要求在使用这些资金后投资并返还本金的除外。
...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关财政资金,行政收费和政府资金的通知》(财税[2008] 151号):
1.企业取得的各种金融资金,应属于当年企业的总收入,但属于国有投资的,需要在使用后返还本金的除外。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农业免税企业收到的退税应在计算公司所得税的支付时被批准为非应税收入。
企业所得税返还的主要前提是企业所得税已全额缴纳,并取得了税务部门签发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通知书》。企业所得税的返还采取先收再返的形式。到目前为止,主要有以下几种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情况:
1.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控股公司的外资企业所得税退税;
2.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控股公司债转股的企业所得税退还;
3.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返还;
4.为吸引外资而退还的公司所得税;
5.为鼓励特殊产业等而制定的企业所得税退税。
扩展配置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第6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项目是指与纳税人收入相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
根据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扣除以下各项:
(1)在生产经营期间,应按实际发生额扣除纳税人从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得高于以金融机构的同类,同期贷款利息为基础计算的利息支出金额中的部分可以扣除。
(2)纳税人支付给雇员的工资应从应纳税工资中扣除。应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财政部直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财政部备案。
(3)纳税人的工会费用,雇员福利费和雇员教育费用应分别扣除应税工资总额的2%,14%和2.5%。
(4)对于纳税人的公共福利和救济捐款,应扣除年度应纳税收入的3%以内的部分。
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外,其他项目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税收法规予以扣除。
第7条
在计算应税收入时,以下各项不可扣除:
(1)资本支出;
(2)无形资产转让和开发支出;
(3)对非法经营和没收财产的罚款;
(4)滞纳金,罚款和各种税款的罚款;
(5)自然灾害或事故中应予赔偿的部分;
(6)超过国家允许的扣除额的非公共福利,救济捐赠和非公共福利,救济捐赠;
(七)各种赞助支出;
(8)与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问题:我的公司是一家福利企业。 2008年的增值税申报表是否应计入收入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答:根据财税[2007] 9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1.关于安置残疾人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残疾人受税务机关根据单位实际残障人数,征收或返还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1)每年实际安置的每个残疾人可以退还的增值税或营业税减免的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县级税务主管部门根据所在地的县,县确定。单位所在的位置(包括县级城市和国旗,下同)。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分开的城市,下同)的水平是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的6倍,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000。(2)国家税务总局应每月退还增值税。如果本月支付的增值税额不足,则可以在当年(上一个纳税年度,下同)从上个月退还的增值税中扣除的增值税余额中退还。,如果仍不足以退款,则可以在一年的下个月结转。地方税务主管部门应每月减少营业税。如果本月应缴的营业税不足,可以在当年的下个月结转税款,但不能从前一个月缴纳的营业税中退还。(三)上述增值税优惠政策仅适用于商品生产,销售或提供加工,修理及维修服务收入占增值税和营业税营业收入总额的50%的单位。 ,但不适用于上述单位。税收商品和购买商品的直接销售(包括批发和零售商品)以及外包单位加工的商品的销售收入。上述营业税优惠政策仅适用于从提供“服务业”税项(不包括广告)中获得收入的单位,这些税项占增值税业务和营业税业务总收入的50%,但不适用于适用于以上提供广告行业服务的单位,但不适用于来自用于“服务业”税收目的的应税服务收入。单位应当分别核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和不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如果不能单独核算,则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或营业税优惠政策。(4)与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运行的单位,可以选择自愿退还增值税或减少营业税。一旦选择,它们将无法在一年内更改。(5)如果既适用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又适用下岗再就业,干部调动,军人抚养等支持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则该单位可以选择最适用优惠政策,但不能累计实施。(六)本文所称“单位”,是指在各种税种中注册的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非企业私营单位。2.残疾人单位的企业所得税政策(1)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以在扣除企业所得税之前扣除,也可以扣除实际支付给残疾人的工资的100%。单位实际支付给残疾人的工资的已扣除部分,如果大于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则可以扣除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亏损单位不得采用上述扣除工资所得的方法扣除应纳税所得额。单位在实行上述通过工资扣除后的应纳税所得额减除方法的同时,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的其他优惠政策。(2)单位依照第一条规定取得的增值税退税或者营业税扣除额,免征企业所得税。(三)本文所称“单位”,是指为各种所有权(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和个体经营户除外)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非企业私营单位。如果您符合文档中规定的条件,则可以遵循文档中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