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
记账单位是开票方收入的证明。这与另一方的开票方在成本(公司所得税扣除)和扣除(增值税扣除)之间有什么关系?因此,它不受影响。
纳税人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处理后,应根据其他法律文件(如付款凭证,存根复印件等)从所得税中扣除。例如,《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票丢失的,应当在损失发生之日以书面形式向税务机关报告,该报告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