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中部与本地比率为75%:25%
所得税:中央和地方比率为60%:40%
营业税是国家与土地之间的共同税。除铁道部,银行总行和保险公司外,其余全部由中央政府支付,其余属于地方政府。
增值税也是州本地共享税。中央政府享有75%的权益,地方政府享有25%的权益。这里提到的增值税不包括海关收集的部分进口环节。进口环节支付的增值税属于海关
企业所得税也是州当地共享税。除铁道部外,各银行的总部,海上石油公司,中央政府和其他部门的税款也分别占60%和40%。
个人所得税也由国家共同承担。除了对储蓄存款利息征收个人所得税外,中央政府还分担这项税,中央和地方政府其他部门也分别按60%和40%的税率分担所得税。
1994年实行了分税财政管理系统。
基于将事务权和财务权相结合的原则,税收类型一律分为中央税(即国家税),地方税(即地方税)以及中央和地方共享税。
目前,中央税主要包括关税,消费税和从中央企业收取的所得税。
地方税包括营业税(金融和保险部门除外),农业税等。
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包括:增值税,资源税,证券交易税,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其中,增值税由中央政府负担75%,而地方政府则为25%;资源税根据资源的种类不同而划分,大部分资源税为地方税,近海石油资源税为中央税;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承担的证券交易税50%;企业所得税的中央和本地份额为60%:40%。
增值税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分配比例分别为75%和25%,其中25%来自地方财政,并且未指定县级财政点的比例
全面改革后,从2016年5月1日开始,我们将实施过渡计划,与试点改革的全面启动同步调整中央和地方增值税收入的分配。中央和地方政府各占50%,过渡期暂定为2至3年。
所得税份额: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各银行总公司和海上石油公司支付的部分属于中央政府。
扩展数据在
税收共享系统之后,税收收入根据税收类别分为中央,本地和中央区域共享收入。根据收入归属,现有税种在理论上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中央税和地方共享税。
地方税是“中央税”的对称。地方政府征收的税款。它属于地方财政的固定预算收入。根据1988年财务管理系统的划分,地方税的主要类型为:城市维护建设税,房地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车辆和船舶使用税,契税等。 。
中国地方税收的基本管理权仍属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可以决定在中央确定的税率范围内征税或暂停征税,核实该地区适用的税率,并制定具体的征收和管理方法。
资源税:海上石油公司向中央政府支付,其余由地方政府支付
个人所得税:除了针对储蓄存款所赚取的利息的个人所得税外,其余部分与公司所得税相同
:城市建设税:铁道部,各银行总部和保险公司共同将一部分支付给中央政府,其余部分支付给地方政府
自2016年1月1日起,证券交易的印花税将从当前中央政府的97%和地方政府的3%调整为中央税收。
“风险改革与增加”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亮点。到目前为止,这项改革已经进行了三年。它符合中国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加快了服务业的发展,取得了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果。随着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地方政府将失去目前最大和最高比例的主税。全面实施“营改增”的日子是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重新分配的日子。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经济日报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法律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