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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资和合伙企业按照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他公司征收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
(1)国有企业; (二)集体企业; (三)民营企业; (四)关联企业; (五)股份制企业; (六)其他具有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组织。
特别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没有使用本法,这两种类型的企业都可以征收个人所得税,这样可以消除双重征税。
个人家庭缴纳的所得税是指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而不是企业所得税。税率根据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范围而变化。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税率分为5个等级对于:
关于自雇人士的个人所得税,您需要了解的是:
6.个人家庭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x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7.自雇家庭的应税收入=每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可以弥补的成本费用-税项亏损-其他费用-以前的亏损;
8.自雇家庭的应税收入符合《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征税办法》第8条的规定,包括:
1.商品销售收入,服务提供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和其他收入。
2.其他收入包括:个体工商户的资产盈余收入,逾期未归还的包装存款逾期一年的收入,应收账款真正应付款以及在处理坏账损失后已收回的应收款,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3.根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的以下规定,可抵扣费用为:
1.第9条成本是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售商品成本,业务费用及其他费用。
2.第十条支出,是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支出,管理支出和财务支出,但已计入费用的有关支出除外。
3.第11条税款是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和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个人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以及增值税的允许扣除额。
4.第十二条损失是指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力损失,例如存货损失,损害,报废损失,财产转让损失,坏账,自然灾害等,由个人产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工商业家庭的生产经营活动损失和其他损失。个体工商户的损失,扣除财政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偿金后,参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规定予以扣除。被个体工商户视为损失的资产,在以后的纳税年度中全额收回或部分收回时,计入当期收入。
5.第十三条其他支出是指除费用,支出,税金和损失外,与个体工商户发生的与生产和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