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要求的税收
您属于服务业,主要税项是营业税,应按照税法核实方法缴纳:
1.主税:根据收入的5%营业税
2.附加税费
(1)城市建设税应按已缴营业税的7%缴纳(县镇为5%,乡镇为1%);
(2)按所缴营业税的3%缴纳教育费;
(3)地方教育附加费应按所缴营业税的1%缴纳;
3.根据分配的股息支付20%的个人所得税。
4.企业所得税按利润的25%缴纳。
5.此外,还有房地产税(原价的30%的折扣的1.2%),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和汽车和船税。
2.企业要求的税收
您是商业或加工业,主要税款为3%的增值税,该税款是根据税收验证方法征收的:
1.主税:根据收入缴纳3%的增值税。
(1)城市建设税的缴纳比例为已缴增值税额的7%(县乡镇为5%,乡镇镇为1%);
(2)教育附加费应按所支付增值税的3%支付;
(3)地方教育附加费应按已缴增值税额的1%支付;
如果每月销售收入低于5,000元,则免征增值税,城市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
所得税的结算和支付是年度纳税申报。该报告必须首先填写附件表格,然后填写主表格。所附表格的内容可以直接输入到主表格中。详细如下
2.成本和费用清单填写一项就足够了,营业外支出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拆分和填写。
3.税收调整项目表这非常重要。根据帐户中的项目填写。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所得税法暂行规定》。如果不需要,请填写真相。如果您需要首先为许多事情填写附件时间表,请首先填写附件时间表。
4.企业所得税损失补偿清单
5.税收优惠清单如果您没有税收优惠项目,则前面的数字均为0,只需填写员工人数,总资产和行业。
6.海外所得税抵免额基本上为0
7.按公允价值计量资产的税收调整表基本上为0
8.广告费和业务推广费调整表
9.折旧和摊销请注意,折旧期不得低于税法要求,否则将调整增加额,并重新填写固定资产分类。
10.其他形式不是很重要,我的基本知识都为0。请仔细填写。
以下是一些最常见,最简单的扣除额调整示例:
1.您全年累积了100万员工薪酬,而全年仅支付了900,000。核算金额为100万,税额为900,000,增加额为100,000。因为根据税法,只有未付的员工薪酬才应计,不能在税前扣除。
2.年营业收入为5000万,可扣除的50万招待费为250,000,因为50 * 0.6 = 30大于5000 * 0.005,并且只能在扣除25万税前扣除。招待金额为500,000,税额为250,000,增加额为250,000。
3.营业外费用中已包含税金滞纳金500元,该税金不能在税前扣除,会计金额为500,税额为0,增加额为500。
如果要进行其他收入调整,则必须填写第五份表格。例如,根据税法,购买政府债券所得的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税,必须减少收入。
只需填写企业名称,税号,企业总资产,企业员工人数,利润总额等数据,是否属于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附件:《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2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提及的合格的小利润企业,是指国家的非限制性和禁止性的行业并遵守具有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总资产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员工人数不超过80人,总资产不超过1000万元。
企业所得税是对中国境内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征收的税款。纳税人的范围大于公司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是在中华民国境内实施独立经济核算的所有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六类:(1)国有企业; (二)集体企业; (三)民营企业; (4)关联企业; (五)股份制企业; (六)其他具有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组织。公司所得税的对象是纳税人获得的收入。包括货物销售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财产转让收入,股息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捐赠收入和其他收入。
企业所得税是指以生产经营收入为应税对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及其他创收组织征收的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和合伙除外。
1.税前扣除准备金与企业实际会计处理之间的关系
(1)税法优先原则: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如果企业的财务和会计处理方法与税法,法规的规定不一致,应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和法规。(略带铂金:《企业所得税法》第21条)
例如,雇员福利的范围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函中有相关规定和不一致之处,而国家税务总局已明确回答税收问题的时间。根据财政部财通文件。如果它们不一致,则将遵循税法。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还必须注意税法优先原则在其他方面的体现。例如,合同规定,股权转让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个人承担,但另一方承担这部分费用。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在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下,税务部门仍会找个人承担责任。
(2)税法协调原则:对于已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确认并实际确认财务会计处理方式的企业,应提供税前扣除范围和税前扣除范围不超过《企业所得税法》和相关税收法规的规定。在标准情况下,经企业实际会计处理确认的支出,在扣除企业所得税之前,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15号公告》
(3)税法的空白原则:国务院财税部门未明确规定的税法,法规和具体扣除项目,应按照国家财政会计准则计算,不计税额。违反了税前扣除的基本原则。
例如,关于劳保支出,目前仅指定特定的扣除范围,但没有扣除标准,则企业可以根据国家财务和会计规定进行计算。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果有,则填写0。在企业所得税结算和付款表的A类表格中,所得税减免额的第六行,如实填写报告期内纳税人批准,减免的企业所得税额。填写当期实际享受的所得税减免额,包括减免过渡期内的税收优惠。没有必要仅在实际情况中反映增值税减免中的减税或免税额。这取决于您有什么折扣。具体来说,您可以按照新说明进行会计处理。。。申报减免税额的依据和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规定和有关税收政策,填写免税收入,减免,增额扣除,当期纳税人的收入减免和减税。1.可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和税收抵免。(1)免税收入1.第二行国债利息收入:填写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国债的纳税人取得的利息收入。2.第3行中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报告居民企业对其他居民企业的直接投资获得的投资收益,但居民企业连续持有并公开发行和上市的收益除外循环股票在不到12个月内获得的投资收益。3.第4行: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填写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但不包括从事营利活动的收入,除非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另有规定。4.第5行其他:填写税法授权的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收入。(2)收入减少1.第七行企业综合利用资源和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产品而获得的收入:在“ “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综合目录”为主要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