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债权需要征税。
1.债权的转让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于“财产收入的转移”的具体含义,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6条的规定,财产收入的转移是指“固定资产,生物资产的转移,无形资产,股权,债务等财产收入”。因此,如果转让债权的公司超过债权的转让收益,则应将其计入其总收入以计算公司所得税。
2.印花税。
(1)印花税采用列举的方法确定征税对象。 《中华民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并未将债权转让合同视为应纳税证据。因此,除非债权转让涉及房地产,股权等的转让,否则不征收印花税。
(2)债权转让合同不是印花税中列出的应税证明,因此无需支付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