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自购买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计入当期损益。预计使用寿命超过相关合同约定的受益期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的,按照下列原则确定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限:
1。如果合同规定了受益期,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期的,则销售期不得超过合同的受益期;
2。合同没有约定受益年限,法律规定了有效期限的,摊销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 3.合同规定了受益期,法律也规定了有效期的,摊销期不得超过受益期和有效期两者中的较短者。
4。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受益期限,法律没有规定有效期限,则摊销期限不得超过10年。摊销无形资产的价值时,请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的摊销。信用: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的摊销额通常应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或其他业务成本),但如果无形资产专门用于生产某种产品或其他资产,则包括的经济利益将转移至产品或其他资产的生产,将无形资产的摊销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例如,在生产过程中专门使用的无形资产(其摊余金额构成了制成品成本的一部分)已包括在产品的制造成本中。
因此,应区分无形资产的摊销方式以进行会计核算:
借款:行政费用(管理无形资产或其他无形资产的摊销)
成本(专用于生产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某项产品的价格)
其他业务成本(租金无形资产的摊销)
研发支出(使用另一种无形资产的无形资产的研究和开发摊销))
信用额:累计摊销{{ }}
企业对无形资产的摊销,自该无形资产可供使用之日起,不再确认为无形资产。
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反映与无形资产相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的,应当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法律,法规和相关合同没有规定的,摊销期限不得少于10年。
无形资产的摊销额通常应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成本等)。如果无形资产所包含的经济利益是通过生产的产品或其他资产实现的,则摊销金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企业应至少在每年年底审查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如果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与以前的估计不同,则应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