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税[2016] 86号),高速公路通行费可以从进项税额中减去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显示的金额÷(1 + 3%)×3%。
能够。
首先,会计方法如下:
借款:管理费用100÷(1 + 3%)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100÷(1 + 3%)×3%贷方:股票现金100。{{ }}第二,其他变更和回应:
从2016年5月1日至7月31日,一般纳税人为道路,桥梁和大门支付的通行费将暂时收取通行费的发票(不包括在金融工具,与上述相同,根据以下公式计算:
1.高速公路的通行费可以从进项税额中扣除=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显示的金额÷(1 + 3%)×3%
2。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梁和大门可从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梁发票上标明的金额中扣除,以及通行费(1 + 5%))×5%。
3。通行费是指穿越,穿越和穿越有关单位依法,按规定收取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