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股转让不仅涉及国有资产监管的特殊规定,还涉及《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 《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以及将国有股转让给管理层以及相应产权交易机构的交易规则,对于转让人而言,国有股权交易可以分为以下步骤。
一,初次批准
转让人应当针对股权转让的基本条件,交易方式和交易结果制定“转让计划”,并报国有财产主管部门批准。 ,并取得国有股权转让的同意。批准后,继续下一步。
其次,转让方组织为清除生产和资本而生产核资产
(被投资公司的国有产权转让,转让方不再拥有控制权,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核销),根据资产和资产核查结果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转让存货。
III。审计评估
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全面审计,并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在清算资产和审计基础上进行资产评估。 (批准或提交批准报告后,可作为确定企业国有股权转让价格的参考)。
IV。内部决策
,如果协议的转让方式应经国有资产主管部门批准,则股权转让公司属于股东大会,对股权转让进行内部审查。转让人和受让人应按照企业内部的决策程序起草转让合同,并进行审查,形成批准股权转让的决议,以及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 。涉及职工的合法权益的,应当听取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并形成职工代表大会同意的决议。
五,申请上市
选择合格的产权交易机构,申请上市交易,并提交转让人和被转让企业法人,转让人和国家的营业执照副本。转让企业的财产登记证,股东大会决议的转让,股份转让的主管机关的批准,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交流所需的书面材料。
六。签署协议
转让完成后,转让人与受让人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并取得产权交易机构签发的产权交易证书。
VII。批准和归档
转让人应将股权转让的书面材料提交国有产权主管部门注册。
VIII。财产登记
转让人和受让人应使用财产权交易机构签发的财产交易证书和相应材料,进行财产登记程序。
九,变更程序
交易已完成,目标公司修改了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然后前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更改注册名
你好!
1。股权转让双方之间的争议
涉及双方之间的股权转让合同的争议,例如要求履行转让合同,要求支付股权转让以及对损失或付款的赔偿。违约金,或要求转让合同终止,转让合同无效。此类纠纷主要由《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应在合同中列出的亲属是被告。如果涉及公司利益,则应将公司列为第三方。
2,涉及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诉讼纠纷
,根据《公司法》第71条第2款的规定,当股东将股权转让给除股东以外的其他人时,异议股东应购买该股权。传递。权益,但是如何确定购买价格,是外部转让合同的价格,还是公司对资产净值进行的重新评估以确定价格,在实践中存在不同的理解(对于无限制的转让对价,如下所述),笔者认为,确定购买价应综合考虑国外转让合同价格是否有恶意上涨,并根据公司净资产评估确定的价格选择合理的价格。再例如,在股权转让合同执行完毕后,公司的其他股东声称该合同无效,并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因为股东的转让未履行通知公司的其他股东。此类纠纷需要结合公司法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股份持有人的股东应列为被告,公司为第三方,涉及其他股东权益,并添加第三方。
3。股权转让引起的争议
如果受让人知道仍拥有转让人的出资,则债权人或公司有权将股权转让给他人。该股权的受让人被列为被告,必须承担共同和补充责任。如果受让人不知道,则不承担责任,可以将股权转让人列为被告,并且可以撤销转让合同。
4。由匿名股东或实际投资者进行的股权转让引起的争议
1)大股东以其名义转让或抵押股份,或者大股东的债权人要求执行大股东的股份。这些行为是合法和有效的。如果由于指定股东的债务而执行了指定股东的股权,从而损害了匿名投资者的利益,则匿名投资者可以根据其与主要股东之间的法律协议主张权利。
2)匿名投资者与第三方之间的出资协议以及与大股东达成的将投资收益权转让给第三方的协议,我们认为该协议不符合权益转让协议的主体和客体的要求不是股权转让协议,而属于信贷转让协议。协议的有效性不受《公司法》第72条的约束。但是,匿名投资者与第三方之间的股权转让和质押无效,债权人无法请求执行相关股权。
在上述情况下,匿名股东与主要股东之间的合同关系是相对的。涉及隐性股东与主要股东之间的纠纷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一般而言,主要股东应列为被告;需要匿名股东命名的,适用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它被列为被告;涉及第三方时,通常将第三方与主要股东之间的纠纷适用于公司法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并将主要股东和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第三方和匿名股东应遵守《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第三方将匿名股东分类为被告。
5。因收购商誉而产生的商誉
后,公司股权无权
通过减资,增资和股权转让三项业务,该公司成功节省了巨额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