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税捐赠

提问时间:2019-10-15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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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19-10-15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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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说明如何进行节税

1.为了鼓励公益和救济捐款,国家规定捐助者可以从应税收入中扣除一部分收入,并抵销一些税款,特别是当个人收入要缴纳超额累进税率时。边际税率降低了税收负担。实际上,对于单个捐赠者,只要符合税法的要求,他们就可以充分利用该政策,调整捐赠限额,最小化捐赠支出,并同时将应纳税额保持在公差范围内。范围。利民更有利可图。

2.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转换的节税计划方法,因为工资和薪金收入适用于9%至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劳动报酬收入按20%的比例税率计算。此外,对于异常高的收入,可能会征收附加税。根据对个别税收法规的分析,劳动报酬实际上相当于超额累进税率20%,30%和40%。

可以看出,适用于劳动报酬的相同数量的工资,薪金收入和税率是不同的,并且两者都实现了过多的累进税率。在某些情况下,工资,工资收入和劳动报酬收入是分开的。在某些情况下,将它们结合起来可以节省税款,因此对它们进行计划有一定的可能性。从实际的角度来看,在大多数情况下将它们分开有利于节省税收。关键是要规划并签署确定收入之前的合同。

3.如何节省广告费用的税金

《公司法实施条例》

第44条规定了合格的和商业的促销费用,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本局的财务和主管部门,不得从15%的当年(营业)收入的部分予以扣除;超出部分应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行业广告费和业务促进费税前扣除的规定》([2009] 72号)规定,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化妆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饮料生产(不含酒精生产,下同)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促销费,不得超过当年销售(业务)收入的30%,并扣除其余额;转移扣。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烟草广告费和烟草公司的业务宣传费支出不得扣除。

可以看出,当前针对不同行业的广告促销费用的税前减免政策不一致。一些行业在当年扣除了销售(业务)收入的15%。同年有一些行业。它是由销售(营业)收入的30%扣除,而有些行业是不允许税前扣除。

[案例分析]

利润公司A是一家生产经营公司,其在行业中产生的广告费用不得扣除税前。该公司是一般纳税人,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并且没有享受优惠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尽管不可能扣除税前的广告和广告费用,但为了不断扩大市场份额,A公司每年仍必须投入大量的广告和广告费用用于企业形象推广。以2009年为例,该年度的预算预计为60亿元,用于广告和宣传费用。因为它不能税前扣除,应缴所得税应该×25%= 1500万元将增加6000。

公司是否有减少广告活动成本的空间?如果您分析生产和运营过程,则可以合理合法地选择以下计划思路:

1.考虑将其他人的委托改为促销。甲公司实行一种产品,一种策略的战略,对新产品,新领域采取终端营销策略,主要依靠人员直接向零售商推广产品。在2008年之前,由于应税工资的税前扣除政策,A公司委托广告公司进行上门宣传,以避免应税工资导致的税费增加。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一些员工可能会被考虑晋升。如果计划开拓一个新的区域市场,还需要安排30个人花6个月的时间进行现场促销,同时支付媒体广告费并提供实物促销物品。例如

无偿赠予,能避个税吗

首先要清楚的是,避免征税是不明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任何机构,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随意征收税款,中止,减免,免税,退税,退税和其他税法,行政法规有冲突的决定。个人所得税的支付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的规定执行。财产转让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财产,个人权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和财产的转让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设备,车辆和轮船以及个人获得的其他财产。收入。根据最新的《营业税增值税改革实施办法》(财税[2016] 36号)第14条,以下三种情况将被视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房地产:{{ }}(1)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个人免费提供服务,但公益事业或公众除外。

(2)单位或个人将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无偿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公共福利或公众除外。

(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的分析并不难发现,无偿转让自然人无形资产或房地产应被视为销售和增值税,并且现行法律不将无偿服务纳入反补贴范围避税。

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2条以下个人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I.工资,薪金收入;

第二,来自个体工商户生产和经营的收入;

第三,来自企事业单位承包和承包经营的收入;

第四,劳动报酬收入;

五,薪酬收入;

VI。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七。利息,股息,股息;

8。物业租赁收入;

IX。财产转让收入;

10临时收入;

11.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税法》第二条所述的个人收入范围:

(1)来自工资和薪金是指个人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工资增加,劳动红利,津贴,补贴以及与就业或就业相关的其他收入。

(2)来自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收入是:

1。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维修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

2。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营业执照,从学校,医疗,咨询等有偿服务活动中取得收入的个人;

3。其他从事个体工商生产和经营的个人;

4。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应税所得。

(3)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收入,是指个人合同管理,租赁经营,分包和转租的收入,包括个人的月薪和月薪。收入。

(4)劳动报酬收入是指从事设计,装修,安装,制图,实验室测试,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演讲,新闻,广播,翻译,评论,绘画,雕刻,电影,音频,视频,表演,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推荐服务,经纪服务,代理服务等服务。

(5)报酬收入是指由于个人作品以书籍,报纸和期刊的形式出版和出版而获得的收入。

(6)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个人提供使用专利,商标,版权,非专利技术和其他特许权的权利所获得的收入; p

税务筹划几个多选题

1.不存在的增值税纳税人的销售额为(CD)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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