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中国境内新建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经确定后,应从2017年12月31日之前的盈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从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从第三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五企业所得税按当年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直至期满。
其次,当年不享受免税优惠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可能会被减免10%的企业所得税。
3.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按实际发生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单独核算并扣除。
4.企业购买的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软件可以作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核算,其折旧或摊销期限可以适当缩短至最少2年。年(包括)。
◎企业为一般增值税应纳税企业,适用增值税率为17%,适用消费税率为10%。企业委托其他单位(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加工一批应税消费品原材料(非金银珠宝)。回收一批委托原材料后,将其用于继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发放的材料成本为90万元,所支付的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为36万元,所支付的增值税为6.12万元。该批原料已经加工,验收后成本为(万元)。◎企业是一般增值税应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90 + 36 =126。如果将委托加工的材料回收后直接用于销售,则委托方应将付款转给受托人。收取和支付的消费税已包括在委托材料的成本中。
软件和集成电路公司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1)软件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1)。从2000年6月24日至2010年底,向一般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和生产的软件产品,如果实际增值税税负超过3%,则将予以退还政策部分中退还的税款用于企业研究和开发软件产品以及扩大复制。它不被视为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也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2)确定在中国新成立的软件制造企业后,从获利年度起的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所得税。
(3)。对国家计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当年不享受免税待遇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根据实际金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软件生产企业的薪金和培训费用。
(5)。购买软件的企事业单位,其购置成本达到固定资产标准或构成无形资产的,可以作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折旧或摊销期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期限可以为2年。
(2)集成电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1)。 2000年6月24日至2010年底的一般增值税
销售其自行生产的集成电路产品(包括单晶硅片)的纳税人,其实际增值税超过6%的价格应享受部分征税和退款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用于研究和企业开发集成电路产品和扩大的再生产不是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也不征收。
(2)可以通过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折旧年限适当缩短集成电路制造企业的生产设备,最短为3年。
(3)投资额超过80亿元人民币或集成电路生产线宽度小于0.2 5微米的集成电路制造企业,可以实施鼓励外国投资者投资能源和交通运输的优惠税收政策。
(4)。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被视为软件企业,并享受软件企业的有关税收政策。
(3)认可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
(1)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认证标准进行认证,只有经税务部门签字后方可享受。
(2)软件和集成电路制造企业实行年度审查制度,未通过年度审查的企业可能不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3.什么样的第三产业企业可以对新成立的企业享受减税和免税优惠?
第三产业企业包括通过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运作机制的转变而组织的第三产业企业。
第三产业企业可能会根据产业政策在一定时期内获得减税和免税待遇:
(1),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植物保护站,水管理站,林业站,畜牧兽医站,水生站,种子站,农业机械站,气象站,农民专业站专业技术协会合作社和其他城镇机构在农业生产的前期,中期和后期提供技术推广,改善种子供应,植物保护,育种,机械农业,灌溉和排水,防疫,病虫害防治,气象信息和科学管理,以及收割,野外运输和其他技术服务或劳动收入暂时免征企业所得税。
这些经营农业生产资料的企业和单位的收入应分别核算,并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2)对于服务于各个行业的科研单位和大学,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承包所获得的技术服务收入,暂时免征企业所得税。
(3)。新推出的咨询行业包括技术,法律,会计,审计,税务和其他咨询行业。(须经省级以上司法,财务,审计,税务等机构批准,建立相应的法律咨询,会计咨询,审计咨询,税务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机构);信息产业包括统计信息,科技信息和经济信息收集,传播和加工服务;广告业;计算机应用程序服务(包括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数据库服务等),技术服务行业中的独立会计公司或业务部门,自成立之日起免除两年企业所得税。
“技术服务行业”指从事科学技术知识和非常规技术使用的技术服务业务部门,以解决制造商的生产和运营过程中的生产和运营过程,并改善产品结构,改善工艺,降低产品成本。。专业技术,例如测绘,标准化测试以及使用常规技术对建筑项目进行勘测和设计,可能属于“技术服务业”减税和免税的范围。
北京法规:根据技术服务行业,新成立的监管行业和资产评估公司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为期两年。
(4)对从事运输,邮电等行业独立核算的新设立企业或经营单位,第一年免征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第二年。
(5)对于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对外贸易,旅游,仓储,居民服务,饮食,教育和文化以及健康的独立会计的新成立的企业或业务单位,自成立之日起,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于具有多个业务的新兴第三产业,减免税政策是根据其主要业务的实际营业额确定的;主营业务是指以上第3、4、5项之一及其主营业务营业收入不少于企业或经营单位营业总收入的30%(含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