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项目通常是指将设计,采购和施工集成在一起的工程项目。承包商负责项目的专业设计,特殊设备的采购和工程施工。
即:EPC =设计服务+商品销售+建筑服务
可以看出,EPC业务涉及应税服务和商品,因此无疑是混合销售。
我们来看混合销售的定义:
《试点实施办法》第40条如果销售涉及服务和商品,则属于混合销售。
顺便说一句,现实中更常见的错误观点可以帮助每个人从消极的方面理解问题。
这种观点认为,根据“试点相关规定”(第36号通知附件2)第1条第1款的规定,应将其作为并发处理:
(1)并发操作
试点纳税人销售采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商品,加工和维修服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分别核算具有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销售额。以下方法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根据此规定,似乎纳税人从事销售和服务,必须单独纳税。它作为并发操作处理。
实际上,此规定的目的是:如果纳税人“采用不同的税率或征收率”,如果不对它们进行单独核算,那么如何执行有关更高税率的补充规定。
这是对“并行经营”单独征税的补充规定。不可能从本文中得出结论,一旦从事商品和服务的销售,就必须将其作为兼职操作来处理。
因此,EPC项目应视为混合销售。
如何为混合销售缴税?再看看混合销售的规则:
《试点实施办法》第40条如果销售涉及服务和商品,则属于混合销售。从事商品生产,批发或零售的单位与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应当根据商品销售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与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应当按照销售服务税额缴纳增值税。
建筑企业不是生产和批发企业。因此,得出的结论是,EPC项目应根据销售服务征税,其中设备购买和销售的应纳税额由服务销售代替。
第一阶段的结论是,无论是全部还是部分,都无法按17%的税率纳税。
应该对销售服务征税。
但是,出现了新的问题,在制定政策时可能没有考虑EPC的特殊性:EPC项目有两种服务,税率不同,一种是6%的设计服务,另一种是11的服务。 %用于建筑服务。哪个服务需要纳税?
我们当然希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有关如何为此EPC特定业务缴税的补丁。但是,在没有补丁的情况下,必须遵循基本的试点策略。在将
EPC项目确定为混合销售之后,就增值税而言,它成为一项新的销售业务,对销售服务征税:设计服务+建筑服务。
这两项服务的税率不同。根据《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应将其视为兼职操作。
是的,这仅用于边路训练营。
根据并发操作,有必要分别为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核算销售和税收。如果不单独核算,税率将很高。
那么,您如何分别计算销售额?
在EPC中,可以确定单个设计和建造服务的数量。但是,如何将出售的设备的销售作为服务核算呢?如何共享两种税率不同的服务的销售额?
1.不负责任。那么很简单,税率很高,全额为11%,税款是根据建筑业缴纳的。
其次,可以考虑。例如,我们可以根据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的含税额分摊所售设备的含税额,从而实现单独核算。
那么,这样的单独计算正确吗?
请注意,只要税法符合会计和税法的基本原则,便不会提及您的明确会计要求。这种根据销售量分配的方法有一个会计原因。此外,它还可以根据其他标准或方法进行分配,具体取决于哪种方法更合理并且更符合会计原则。
如果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可以接受这种单独的会计处理,那么税率可以分别计算为6%和11%。
如果无法商定这种单独的会计方法,或者税务机关不同意这种会计方法并且不能说服它,则只能占总数的11%。
或仅分别占设计服务的6%,其他11%。
根据现行政策,EPC应该以这种方式支付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