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和义务是相对的;纳税人也有权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主体,是指参加税收法律关系,享有国家税收征管权,履行国家税收征管职能,依法管理纳税人税收的当事人。 。严格来说,只有国家才享有税收的所有权,因此国家(金融机关)才是真正的税收主体。但是,实际上,国家总是授权特定的国家机关通过合法授权代表其行使税收权力。因此,具有更大法律意义的税收主体是税收机关。
所谓征税主体是有权征税的机关。税务机关是征税的主要对象:税收法规由国家财政部门制定,财政部门也有权征税,税收构成国家财政收入。海关收取关税;和政府当局无权向企业征税。这些在征税主题的概念中得到了强调。记住的最好方法是记住哪个主管部门有权收取税款(联系各种税款)。
《财务条例》中,税收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主体有四种主要类型:国家,税务机关,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严格来说,只有国家才享有税收所有权,因此政府才是真正的税收主体。但是,实际上,国家总是授权特定的国家机关通过合法授权代表其行使税收权力。因此,具有更大法律意义的税收主体是税收机关。
从狭义上讲,纳税人通常是所谓的纳税人,即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有义务纳税的单位和个人。从广义上讲,除纳税人外,还包括扣缴义务人,即依法,行政法规有义务代扣代缴税款,代收代缴税款的单位和个人。不同类型的纳税人在税收法律关系中具有不同的权利和义务。
扩展:
税收法律关系的对象
税收法律关系的对象是税收法律关系中各种权利和义务的共同方向。它链接了整个税收法律关系的运作。这是可以存在税收主体和税收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的目标。基础。人们普遍认为,税收法律关系的对象是税收利益,包括物质和行为两类。
具体来说,在税收的法律关系中,税收优惠表示为纳税人部分财产的单向转让,同时也表示为税收的自由获取。纳税人。此外,由于纳税人已按照公法偿还债务(纳税),因此他获得了要求和享受国家社会和公共需求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