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张某和该事务所按实际工作期限签约,则张某应纳税额的计算如下:
月应纳税额=4000×(1-20%)×20%=640(元)
总共应纳税额=640×3=1920(元)
如果张某和该会计师事务所商定,年终的劳务费在以后的一年中分月支付,每月
支付1000元。则:
月应纳税额=(1000-800)×20%=40(元)
总计应纳税额=40×12=480(元)
这就是说经过筹划,张某可以少缴税款1440元。
您可以与公司签署协议,以解释项目的内容,包括运输,机械使用和劳务输出。
I.从税收和税收的角度掌握薪资设计计划
应该从税收和税收的角度计划和设计好的工资计划。设计内容包括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和付款方式;相应的考核标准和具体奖惩政策;应反映经营者短期和长期经营利益的激励作用;计划和其他内容。并通过薪酬计划设计了一系列合理,可行,科学的绩效考核指标来评价经营者的绩效。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注意税收的首要前提是合法性。避税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第二,避免住房公积金的使用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工人阶级个人每月支付的住房公积金应从税前扣除,也就是说,按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无税的。同时,还可以支付补充公积金。因此,仍有增加公积金存款的空间。工资纳税人使用公积金避税是合理可行的。例如,根据《深圳市地税局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税(住房补贴)扣除额的通知》(深圳市税发[2010] 163号),自2010年4月1日起,当纳税人实际取得工资和薪金收入时,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从上限标准中扣除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确定为280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