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社保税收筹划,新收入准则房地产税收筹划

提问时间:2020-03-15 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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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3-15 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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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的规定分析其税收筹划有哪些方法,举一例说明。

中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将11项个人收入视为应税对象,例如工资和薪金收入,个体经营的生产和商业收入,合同和租赁的商业收入,劳务收入,手稿收入,特许权使用费和利息。,股息,股息收入,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意外收入,其他收入等。这些项目指定不同的扣除标准,使用不同的税率和不同的税金计算方法。工资薪金所得税涉及范围很广,占税收的很大一部分。如何根据税法的要求选择最佳的节税方案,对企业和员工,特别是打工仔,最为重要。

(1)扣除所有非税项收入。企业有关人员要充分掌握职工的个人收入,即应税所得和非税所得。

(2)全额支付“三险一金”。企业应充分利用国家的社会保障政策和住房公积金政策,并按照地方政府规定的最高存款比例和最高基本标准为职工缴存“三险一金”,以建立长期保为雇员提供长期保护。这样不仅可以提高员工福利水平,而且可以有效减轻企业和员工的税收负担。

(3)着重计划一次性奖金的分配。一次性奖金是根据适用的税率计算的。只要确定的税率高于某个等级,就必须将全部金额应用于较高级别的税率(类似于全部累进税率)。因此,工资单无效。间隔。通过计算每个所得税级别的一次性奖金的上限(税收阈值),应纳税额和税后收入,可以计算一次性奖金分配的无效间隔。

(4)科学规划月薪和一次性奖金的分配结构。在职工年收入一定的情况下,应科学安排月工资和一次性奖金的分配比例,以找到工资与奖金之间税率的最佳比例,从而有效地降低税率和个人所得税负担。

(5)及时计划并处理不正常的税务事件。如果一次性奖金在无效范围内,我的月薪无法调整怎么办?合理使用捐款以降低税率。税法规定: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和国家机构向教育和其他社会福利事业,自然灾害严重地区和贫困地区捐款,应纳税所得额为30%在

内扣除应纳税所得额。捐赠是在全年支付一次性奖金的月份进行的,捐赠支出可以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营改增后房地产行业怎么做到纳税筹划

方法1:索取更多的增值税发票

在“企业对企业改革”时代,住房企业将面临诸如新旧税收制度的融合,税收政策的变化,特定业务处理以及税收会计转换等困难。刘富源认为,税制改革前,企业应及时采取措施,如调整账目,预先培训财务人员等,以便在改革后能够进行正确的会计处理。“税制改革”后,企业的税负水平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的进项税。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抵扣环节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住房企业要加强票据管理。

为了避免增加税收负担,房地产企业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必须非常小心。

首先,必须要求供应商具有正式的销售资格。一旦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就无法实现扣除。其次,在与建筑企业定案时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减税时会遇到困难;第三,加强虚假发票的认定和防范,认真比较。最后,为了节省税收,不能向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开具虚假的增值税发票方,这样做极有税收风险。

方法2:增加精装室的比例

房地产行业“企业对企业”增加后,为了减轻税收负担,房地产公司将考虑增加进项税额进行扣减,每个企业都可以在纳税范围内进行税收筹划。企业已建立的战略框架。

其中,房屋公司大幅增加精装修房屋的比例将是一种更为流行的方式,这将有助于获得更多的固定资产和材料增值税发票,从而增加可抵扣额。

的数据显示,目前,一线和二线城市中装饰良好的房屋比例已达到新房屋总成交额的30%。但是,由于房地产的转让仍需缴纳营业税,因此,精装修房屋的价格较高,营业税也较高。经过“业务改增”后,住房企业对精装住房开发的所有投入都可以扣除,因此企业肯定会倾向于开发进项税较大的房地产。

以此方式来看,目前将精装住房作为主要开发类型的那些开发人员将发挥主导作用。数据显示,精装房屋在领先的房屋公司中所占的比例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其中,万科精装房屋占90%,保利,绿城,格陵兰,和胜创展等精装房屋比例也超过75%。

对于中小型住房公司来说,由于大多数开发项目都是毛坯房,如果由于税收负担增加而不得不调整开发重点,那么该公司可能会面临一些转型压力。毕竟,精装房屋对企业具有更高的实力。要求,精装住房的高价格还要求中小型房地产企业加快去化学化的速度。

房地产行业的“企业对企业改革”对公司消除化学资产的能力构成了挑战。由于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因此公司只能在完成销售后计算销项税。因此,未来的开发人员将为了等待房价上涨,很可能会延迟开放时间。

方法3:剥离建筑业务

据了解,建筑业也将以6%或11%的税率纳入“企业对企业”行业。无论税率如何,只要建筑安装公司可以提供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可以实现抵扣。目前的房地产业务模式主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开发商只负责土地的开发和销售,而所有建筑和施工业务都是外包的。第二类是中南建设等代表的控股集团。房地产公司有两个子公司。第三类是建筑和开发业务。这些企业主要集中在建筑业,并具有房地产开发资格。

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怎么纳税筹划

一,税收筹划和公司税收筹划的意义

税收是强制性的,企业必须依法纳税,因此税收构成了企业的必要成本。同时,税收与一般运营成本不同。它是企业的未付支出,不能带来任何直接收益。因此,这是一项净支出,直接影响企业的运营成本。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或至少在法律未禁止的范围内,合理利用未发生或已发生的税法,并利用其自身的利益。 。可能的选择或优惠政策,从中寻找合适的征税方法,以最大程度地延迟或减轻其自身的税负,从而最大程度地提高企业的利润。

第二,税收筹划的基本原则

税收筹划基于纳税人对税收政策和法规的充分理解和掌握。当税收选择有多种选择时,纳税人以最低的税收负担处理财务和业务。组织并组织复杂的计划活动,因此,要进行良好的税收计划活动,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遵守各种国家法律法规。

(2)规划原则。可规划性是指预先计划,设计和安排。

(3)平衡原则。不仅要在整体运营中考虑税收筹划,而且还必须优先考虑企业的整体利益。

(D)目的原则。税收筹划是要同时实现三个目标:第一,绝对减轻税收负担。第二是相对减轻税收负担。第三是延迟纳税。

第三,新税法下企业所得税计划的主要策略和方法

(1)根据新税法选择有利的组织形式

1.公司和合伙制的选择。新税法规定,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而仅按其所有者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现代企业组织形式一般包括公司系统和合伙制(包括独资)两种类型。中国对不同形式的公司组织实行差别税制。以公司为基础的企业的营业利润在公司征税阶段需缴纳公司税。税后利润以股息的形式分配给投资者。投资者必须另外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合伙企业的营业利润不缴纳企业税,仅对每个合伙人分享的利润缴纳个人所得税。可以看出,投资者可以通过税收法规中的“让步”获得节税利润。投资者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决定选择合伙企业还是公司制度。

2.选择子公司和分支机构。设立子公司或分支机构也对企业缴纳的税额有很大影响。新的所得税法统一为法人实体纳税。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可以集体缴纳所得税。换句话说,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时,成立的分支机构可以集体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必须分别缴纳所得税。如果成立的公司在初始阶段更可能处于亏损状态,则形成分支机构更为有利,因为这可以减轻总部的税收负担。

(II)掌握新税法对可抵扣项目的要求

与原来的公司所得税法相比,新的公司所得税法总体上放宽了扣除标准和成本支出范围,从而使企业能够扩展其税收筹划空间。在税收筹划过程中,企业必须掌握这些变化,以便更好地设计税收筹划。

1.有关应税工资的规定已取消。原来的税法采用了基于税的薪金制度,税前薪金中超过扣除额的部分没有被扣除。新税法废除了该规定,实际和法定工资费用可以直接全额扣除。

2.放宽了公益捐赠的扣除条件。原来的税法规定,企业的公益性救济捐款不超过年度应纳税额的3%,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扣除,超过限额的部分不予扣除。新的公司所得税法从公益金中扣除了年度利润总额中12%以内的部分,允许扣除税前收入,而超出部分则不予扣除。

3.研发费用扣除额增加。原税法规定,企业的研发费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扣除。如果研发费用的年增长率超过10%,则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可扣除其实际发生额的50%。新税法取消了研发费用的年增长率必须超过10%的限制,并规定企业的研发费用可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为其实际发生额的150%扣除。这样,一方面有利于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开拓新领域。另一方面,它也反映了国家支持科学研究和鼓励创新的政策方向。

(3)新税法中合理使用税收优惠政策

1.企业投资行业的选择。新税法规定,国家需要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将按15%的税率减征企业所得税。风险投资公司使用股权投资对未上市的中小企业进行投资2在

年内(包括2年)({

年),可以从风险投资企业的应税收入中扣除其对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投资的70%。继续扣除。

2.公司人员的选择。新税法规定,企业安排的残疾职工,应当扣除实际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的100%。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安排尽可能多的残疾员工。一方面,残疾职工为企业创造了利润,另一方面,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促进了全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4)会计中的税收筹划策略和方法

根据新税法,在税收筹划中使用会计的不同方面仍然是可行的。某些税收筹划方法不能减少企业缴纳的税款总额,但可以将税收延期至下一年或未来几年。由于金钱具有时间价值,因此延迟纳税时间也将为企业带来收益。

1.税收计划是在不同时间使用销售收入确认进行的。企业的产品销售方式通常有三种:现金销售方式,寄售​​销售方式和预付款方式。寄售方法分为买断方法和收费方法。买断方式与当前销售方式之间没有差异,客户应确认当期的相关销售收入。在收取费用的方法中,委托方通常不应在发行产品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而应在收到受托人发出的寄售清单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在预付款方式下,企业一般应在交货时确认收入,在此之前将预付款确认为负债。上述每种销售方式都有其自己的收入确认条件。通过控制收入确认条件,企业可以控制收入确认的时间。在计划所得税时,公司应在年底附近特别注意销售业务,因为这种业务最容易计划收入确认的时间。

2.将提取的坏帐准备金用于税收筹划。计提坏账准备的坏账准备是会计制度“八项重大减值准备”中唯一可以根据税法在一定条件和标准下解决的税项。这是企业所得税支付计划中不容忽视的内容。进行税收筹划时,请注意以下会计制度与税法之间的差异:(1)坏账准备的范围不同。(2)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和比例不同。

3.使用不同的库存成本核算方法制定税收计划。新税法规定,根据存货成本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扣除企业使用或出售存货的费用。新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包括移动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计价法确定存货的实际成本。也就是说,已经取消了LIFO方法的应用,并且不允许企业采用LIFO方法来确认库存成本。根据现行会计制度和税法的规定,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任何一种计价方法。评估存货成本的不同方法将对企业的成本和总利润产生不同的影响,应付所得税额也将有所不同。

4.通过使用不同的折旧方法和固定资产年限来制定纳税计划。固定资产折旧是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中国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可以选择的折旧方法包括平均寿命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限总和法。使用不同折旧方法计算的折旧金额在数量上不一致,因此分配给每个期间的固定资产成本也各不相同,这最终将影响公司税收负担的​​大小。原来的税法规定,固定资产只能使用直线法(平均年限)进行折旧,而新的税法规定,如果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而需要加速折旧,则折旧可以缩短期限,也可以采用加速折旧。方法。这为企业所得税计划提供了新的空间。

房地产企业提供精装房和标准房 如何纳税筹划利润最大

一,房地产公司的经营特点及土地增值税规划的意义

税收筹划是指在税收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为与税收有关的事项(如公司的业务运营和公司投资)事先安排的实现,以实现税收少付或延期支付,而不会违反法律和法规。旨在最大化公司税后收益的一系列活动。税收筹划有多种形式。本文中的税收筹划主要是指企业使用不完善的税收法律进行的非非法税收筹划,以及使用特殊税收法律进行的节税计划。与其他行业的企业相比,房地产公司具有以下经营特点:(一)开发产品的统一性和固定性; (2)开发建设周期长,投资额大,经营风险高; (3)开发运营业务的复杂性。业务内容复杂,涉及面广,有许多经济往来,因此必须计划开发和管理。土地增值税是纳税人通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属物取得的增值税,按规定的四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增值税是指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的收入余额减去扣除额后的余额。扣除的项目包括为获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金额和土地开发的成本。近年来,为了控制土地价格过高,投资过热,房价飞涨的问题,国家相继出台了房地产行业宏观调控政策,这导致房地产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开发企业。如何规避税收风险,如何在有限的空间内尽可能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增加营业利润,实现利润最大化,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具有更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房地产公司迫切需要以合理合法的方式进行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筹划。

II。房地产公司土地增值税规划的现状

自从征收土地增值税以来,尽管总额很小,但增长迅速。从1994年到2006年,全国土地增值税的平均增长率为91.27%。 2006年至2008年,全国土地增值税收入从231亿元增加到537亿元。尽管增长速度很快,但与房价和房地产销售收入的增长相比,税收过程中的漏洞仍然很大。清算工作有很多障碍。由于其成就和利益,许多地方政府在清算的意愿和执行方面存在问题。再加上土地增值税征收和管理困难,税费高的问题,过去对房地产土地增值税的历史追偿问题尚不明确,效果不理想。土地增值税。从房地产公司的角度来看,随着房地产行业的快速发展,配套的税收法律法规日益完善。近年来,政府不断发布新的法律法规来规范房地产业的税收行为,使许多原始的法律计划方案成为非法,并进一步缩小了税收筹划的空间。

1。过去,大多数房地产公司采用建立项目公司之类的方法,并利用房地产进行投资或联营,以达到避免土地增值税的目的。但是,2006年3月发布的《关于若干土地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6] 21号)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房地产或者合伙经营房地产,还必须缴纳相应的土地增值税。 。

2。过去,许多房地产公司将自己开发或商业房地产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进行了转换,并以自己的名义获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从而免除了土地增值税。但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转为自用的商品房应当视为销售商品。土地增值税和企业应计算。所得税。

3。过去,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可以用于减少土地增值的额外扣除。但是,根据《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定》(国税发〔2009〕91号),公司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不能以借贷成本为基础进行额外抵扣。它应该将利息支出从房地产开发成本调整为开发成本。费用扣除为房地产开发费用。

第三,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税收筹划方法

(1)将土地增值税的范围用于节税计划

1。使用合作建设节省税金。《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特殊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 48号)规定:“以土地一方,一方出资,两方出资”。合作建房,建成后将按比例划分房屋土地使用增值税自用暂时免征,建成后征收土地增值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这一政策进行税收筹划。

2。使用代理建造的房屋来节省税款。房地产经纪人建设是指房地产开发

企业代表客户进行房地产开发,开发完成后,从客户那里收取建筑收益。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该收入属于劳动收入,因此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范围。

(II)使用销售收入进行税收筹划

1。分散的营业收入计划方法。房地产公司所承担的税款主要是土地增值税和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以超额累进税率征收,即房地产增值率越高,税率越高。适用税率。因此,如果可以分解房地产销售价格并降低房地产增值率,则可以大大减少房地产销售所承担的土地增值税。由于许多房地产在出售时都经过了简单的翻新,因此翻新可以单独计为一项单独的业务,因此可以通过两次出售该房地产来进行税收筹划。例如:一家房地产公司出售总价为1000万元的商品房,对房屋进行了简单的装修,并安装了必要的简单设施。根据有关税法,房地产开发业务可抵扣额为400万元,增加值为600万元。土地增值率为:600/400×100%= 150%。应交土地增值税:600×50%-400×15%= 240(万元)。如果涉及税收筹划,则房屋出售分为两个合同。房屋买卖合同不包括装修费用。房屋销售价格为700万元,允许扣除成本为300万元。房屋装修合同,装修费用为300万元,允许扣除费用为100万元。土地增值率为:400/300×100%= 133%(其中装修费用为人工收入,征收营业税,不需要土地增值税),应缴纳土地增值税:400 ×50%-300×15%= 155(万元)。

2。合理的定价计划方法。税法规定:纳税人建造和销售普通标准住房,其增值税额不超过扣除的项目额的20%,免征土地增值税。增值额超过扣除额的20%,应按规定征税。因此,可以充分利用20%阈值的税收负担效应进行计划。例如,一家房地产公司在同行业中建造和出售的商品房价格在1800万至1900万元之间。据了解,为开发该商品房,已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为200万元,开发成本为900万元。利益费用不能由房地产开发项目分配或提供金融机构认证。假设城市建设税率为7%,教育附加费为3%,则地方政府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的百分比为10%。计划过程如下:除营业税和附加费以外的可抵扣项目金额为:200 + 900 +(200 + 900)x 10%+(200 + 900)x 20%= 1430(万元)。首先,如果公司希望享受起点折扣并希望获得最大利润,则最高销售价格应为:1430×1.2848 = 18372.64万元(假设可扣除的项目总额为A并且总销售价格为是X,相应的营业税和附加税为:5%X(1 + 7%+ 3%)= 5.5%X,在豁免的临界点X = 1.2(A + 5.5%X),解决方案是X = 1.2848A )。利润为306.2万元(1837.264-1430-187.364×5.5%)。当价格设定在18,18,37,264至10,000元之间时,利润将逐渐增加,但将少于306万元。其次,如果公司要适当地提高售价,则价格必须至少大于1388.53万元(1430×0.0971)(设定增加价格Y的单位)。增加突破门槛,必须达到Y> 30%×(X + Y-A-5.5%X-5.5%Y)+ 5.5%Y,其中X是增值率为20%时的售价,并且Y> 0.0971A可以求解。也就是说,总房价至少要达到197611.70万元,涨价会增加总收入,否则涨价只会减少总收入。因此,当同一行业的房价在18至1900万元之间时,公司应选择18372.64万元作为自己的销售价格,以降低自己的房价,增强竞争力,并带来更大的收益。利润给公司。。当然,如果公司能够以高于1971.117万元的价格出售,则利润将进一步增加。

通过上述情况,可以进一步解释,在出售普通标准房屋的问题上,企业可以完全使用合理的定价方法来保持较高的竞争力并获得更好的利润,但是不能一味提及。价格,有时较高价格带来的利润会低于较低价格带来的利润。例如,在上述税收筹划案例中,1830万元的销售价格可获利299.50万元(1830-1430-1830×5.5%),而1840万元的销售价格仅可获利216.1万元(1840-1430-1840×5.5%)×(1-30%),尽管售价增加了10万元,但利润却减少了831.9万元。

3。不同增值比例的房地产是否合并。由于土地增值税适用四种超额累进税率,其中最低税率是30%,最高税率是60%,如果合并不同增值税率的房地产,则可能会降低高附加值房地产的适用税率,并将这一部分房地产的税负将减少,与此同时,低附加值房地产的适用税率可能会增加,这部分房地产的税负可能会增加。因此,纳税人需要分别计算分别计税和合并计税的相应税额,然后选择低税负的计帐方法,以达到节税的目的。

例如,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时开发了两座商业建筑物A和B,它们位于同一土地上。出售物业A获利300万元,允许扣除的金额为200万元。出售物业B获得收入400万元,允许扣除额为100万元。首先,当单独核算时:财产增值率=(300-200)/ 200×100%= 50%,适用税率为30%;应缴土地增值税为(300-200)×30%= 30(万元); B物业增值率=(400-100)/ 100×100%= 300%,适用税率为60%;应缴土地增值税为:(400-100)×60%-100×35%=145(万元);上缴土地增值税175万元。二,合并核算时:两个财产的总收入为:300 + 400 = 700(万元);允许扣除额:200 + 100 = 300(万元);升值率:(700-300)/ 300 x 100%= 133.3%,适用税率为50%;应交土地增值税为:(700-300)×50%-300×15%= 155(万元)。从比较中可以看出,合并会计对公司有利。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由于两种房地产的增值率相差很大,因此只要房地产开发公司安排将这两种房地产共同开发和出售,以及该房地产的收益和扣除额就可以了。两种类型的房地产合计,税款一起申报您可以达到少交税的目的。

(3)使用扣除额进行税收筹划

1。利息支出计划方法。在房地产公司的发展业务中,一般会发生大量借款,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利息支出,不同的利息支出扣除方式将对企业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产生重大影响。根据税法,在两种情况下都扣除了与房地产开发相关的利息支出。首先,允许根据转让的房地产项目进行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同期银行利率计算的金额;土地使用权支付款额+房地产开发成本)×扣除率(5%以内),扣除额是根据土地使用权支付的款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额的5%以下计算的。 。二是无法按照转让的房地产项目计算分配的利息费用或者无法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将利息费用计入房地产开发费用(房地产开发费用=(取得土地的价款)。使用权+房地产开发成本)×扣除率(在10%以内)。以上两种扣除方式的具体比例,由省人民政府规定。此规定为纳税人提供了计划的机会。房地产公司开发房地产时,第一种情况的利息支出大于第二种情况的利息支出,应当正确分配利息支出,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如果前者少于后者,则企业可能不会转移房地产开发项目以计算分摊的利息费用,或不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可以增加扣除的项目数量,并减少土地增值税的基础。例如,一家房地产公司开发了一组商品房,支付了600万元的土地价值和1000万元的开发成本。假设该利息由房地产开发项目共同承担,并且可以提供金融机构认证,则应扣除利息100万元。计划扣除利息?如果要扣除的利息费用是70万元,该如何计划?让地方政府规定的两种扣除分别为5%和10%。计划过程如下:首先,进行计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5%)=(600 + 1000)×5%= 80(万元)第二,判断。当允许的利息费用扣除额为人民币100万元时,公司应严格按照房地产开发项目分摊利息,并提供金融机构认证,使其可以扣除100万元,否则只能扣除。 80万元。当利息支出为70万元时,应选择第二种扣除方式,即不按照房地产开发项目分配利息,或者不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金融机构的证明,可扣除利息支出10万元。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税法中扣除的利息费用应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计算,未经规定不得扣除。

2。完全累计免税额的可扣除项目计划方法。为了抑制房地产投机活动,《土地增值税实施细则》规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可从项目金额中扣除“总额”的20%。享受此费用减免。因此,当非房地产开发企业想要进入房地产行业时,应考虑成立一个独立从事房地产开发和交易的新关联企业。这样,不仅可以将上述额外抵扣额用于房地产开发业务,以实现土地增值税的节税计划,而且可以在每个未来纳税年度中利用公司关系来实现其他税务计划。税收。

第四,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的措施

(一)加快和改善房地产公司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和管理

1。要进一步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科学确定税收种类,合理确定土地和房地产税收负担。将“多税种调整”改为“主税种调整”,彻底解决了税种之间的交叉重叠问题。同时,有必要简化土地增值税的结算和征收方法,充分发挥土地增值税的特殊调整功能。

2。我们需要完善房地产评估机构,完善房地产评估程序,及时向税务机关提供真实可靠的评估资料。税务部门要加强房地产业税收来源和征收管理工作,完善委托征收管理方法,实行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合理征收和管理。

(二)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

1。各地要加强房地产税的综合管理,加强政府有关部门在土地增值税的征管方面的合作。

2。尽快建立一套简单易行的土地增值税清算办法,统一房地产土地增值税的口径,明确清算的时间和方法。

(3)房地产企业应树立正确的税收筹划概念

1。应坚持法治原则。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规划要以房地产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依据。

2。专注于战略规划。房地产公司的税收筹划过程比公司管理层的决策过程更为重要。公司在做出决策时,应注意标准和战略计划,决不能仅仅为了追求节税利益而简单地增加开发或运营成本。因此,在税收筹划中,管理和财务部门不仅要注意财务和税收事项,而且还要注意公司运作和战略管理的各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