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 甲供材的节税技巧

提问时间:2020-03-06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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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3-06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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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供材合同金额如何确定,才能更节税?

在“税制改革”之后,房地产公司和建筑公司如何确定合理的合同金额以节省税金?工作过程如下:

(1)首先区分项目类型,无论是房屋建筑项目还是机电安装项目。({}}(2)确定A供应物料的范围和分类(分为主要物料和辅助物料;辅助物料分为管道配件等辅助物料和其他纯辅助物料;配额中的辅助物料具有实际工程意义采用不能使用积分)。

(3)然后计算A所供应物料的工程量,然后乘以物料的单价(此处应指定3%或17%的增值税),以确定所供应物料的大致数量通过A(此本文主要认为,乙方在实际工作中采购的一些材料可能是零散的,甲方的供应相对齐整,易于计算。它还为公司的正确决策提供数据支持。此外,尽管甲方供应材料的成本未考虑工程成本,但甲方供应品的建筑成本需要包括在内)。

(4)然后,在不提供A的情况下计算项目成本A,并获得乙方的采购材料的总价和税金(假设材料的购买已获得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有些辅助材料很难获得特价票):

(5)根据项目分类,比较乙方采购材料的总价和税额与相关系数×A的关系,确定税额计算方法。

(6)如果乙方的总采购价和材料税超过甲方的48.18%或63.38%,则使用一般税法计算,无需重做以前的工作;如果乙方购买的材料的总价格和税金小于48.18%或63.38%A,采用简单的计税方法。还需要将材料和机械的价格调整到含税价格,然后重新计算A(此时,A是税前建筑成本和3%的简单增值税之和)。

(7)确定项目的总公允价值税,即项目成本和合同金额。

有效地理解并主动联系“企业对企业”政策

我个人了解到,“企业对企业增加”政策的实施从三种方面降低了建筑成本的税率。首先,国家不再对公司供应的材料计入建筑税。建筑企业有效减轻税收负担,让税收政策运用合理合法的手段为人民群众谋取实益。其次,供应材料只支付17%的加税,这是一种价格过高的税(实际含税价格率为= 17%)。+(1 + 17%)= 14.53%),这已包括在甲方供应设备之类的建筑成本中,可以抵消甲方的成本,这对房地产公司来说是一个很大的优势;第三,即使是3%的简单增值税与原来的3.48%的营业税相比,详情见表3。

表3“电池改革”前后的税率比较

此外,本文涉及的税收和利润的概念仅限于项目的结算前水平,税收和利润与金融帐户实际上是相同的,但实际上是不同的。在实践中,成本人员可能会觉得财务中的税收不同于预算中的税收,而利润是一种不同的会计方法。但是,应该指出的是,“税制改革”之前确实存在这种情况,“税制改革”之后的税收在国家体系设计层面已经实现了统一的成本和财务。“企业对企业改革”的理论基础是,货物的价值= C + V + M,应纳税额=销项税-进项税,至少纯粹是针对特定的单个项目。增值税的改革使税收和财务成本成为预算。会计中工程税的统一已迈出了重要一步。

结论

最初引入2003年版的《山东省消费和价格清单》和2013年版的清单时,甲方,乙方或成本咨询单位都很难完成项目预算。现在,随着“业务改革”的推进,山东2016版消费量和2017年价格表已开始全面更新,双方应共同努力,对企业进行精细化管理,合理有效地确定合同额,减少税收合理的时间间隔使国家减轻企业税收负担的​​初衷得以真正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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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供材工程合同,采用简易计税还是一般计税更节税?

在“业务改革和增加”之后,房地产公司和其他建筑公司的所有者如何确定合理的项目建设以适当降低项目增值税是一个值得讨论的话题。

现在,房地产公司已经就这一事实达成共识:在“税制改革”之后,由于可以从17%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中扣除购置材料的费用,因此房地产公司更倾向于提供材料。作者首先阐明了两个概念:供应项目是指由承包商承担全部或部分材料和设备的建设项目。为此项目签订的合同称为供应合同(以下称为供应合同)。根据鲁建标字[2016] 40号《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项目的构成和计算规则》,有关解释称:“建设方对设备的物资和物资进行招标和结算,不对设备的物资和物资进行招标和结算。输入总工程成本;甲方如果要计算总投资,则可以将A物料,A物料或包含进项税的A物料分别添加到A物料,A物料或工程成本总额中。即,A供应合同的总工程成本不包括A供应材料。并有供应设备。

一,为A的供应合同选择及其简要推导过程提出税收计算方法的关键参考点

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建筑企业(以下称乙方)签订的物资供应合同所附的合同清单(工程预算)是双方之间的谈判。这取决于乙方购买的材料和设备的比例。

1.现在,由专家推论和总结的结论如表1所示。

表1为供应合同选择有利的税收方法时应满足的条件

注:表中的材料供应合同中商定的项目总价和税款,“价格”是指“税前建筑成本”(不包括A的材料供应),“税款”指11%的增加值税收,两者之和是项目成本(简称A),即合同金额。

表1中有两个极端条件:如果甲方的供应为0,则乙方购买所有材料。这样,乙方采购材料的总价和税额通常会超过48.18%或63.38%。比较一般税收计算方法。节省税金;如果理论上甲方提供全部材料,乙方购买材料为0,那么乙方采购材料的材料价格税的总比例将远远小于48.18%或63.38%。选择一种简单的税收计算方法来比较税收节省。这样,合同中项目预算中的税额很小,而甲方需要向乙方计算的税额也很小。

2.简要介绍了节税的关键参考点

从乙方的角度出发,假设乙方的采购材料的进项税额为乙方(该方可以扣除成本),则有以下两种税收计算方法,请参见表2。

表2两种计税方法的计算结果相同时的临界点计算表

(1)由于机电安装及其他工程项目的采购材料的适用税率为17%,因此,乙方采购材料B的进项税=乙方采购材料的总价和税额×17 %/(1 + 17%),并且由于表2中的推导得出结论,B = 7%×A,因此B =乙方的总购买价和税额×17%/(1 + 17%)= 7%×A->乙方的总购买价和税额= 48.18 %×A.

(2)对于住房等建筑项目,购买的材料中约30%为碎石,砖块,混凝土等,适用税率为3%,其他建筑材料(如钢筋)为施用率为17%。B =乙方购买材料的总价格和税金×[70%×17%/(1 + 17%)+ 30%x3%/(1 + 3%)] =乙方购买材料的总价格和税金×( 10.171%+ 0.873%)并且由于表2得出B = 7%×A,所以B =乙方的总购买价和税×ll.044%= 7%×A->乙方的总购买价和税= 63.38%×A。

为A的供应合同选择有利的征税方法的关键参考点如图1所示。

乙方在没有甲方提供的情况下,购买价格和税款总额与项目成本A的比率

图1选择有利于税收计算的供应合同的关键参考点

可以从图1进行分析。从理论上讲,当比率超过临界点时,比率越接近1,则供应合同的一般税收计算方法的税收效率越高;当没有超过临界点时,越接近0,物料供应合同是一种跨领域税收的简单税收计算方法。

营改增后,"甲供材"与"甲控材"的实操要点,不看要后悔!

2017-11-15房地产经理联盟房地产经理联盟

本文是肖太守博士演讲的记录。公共帐户:建筑物管理。

潜在客户在

进行业务改革后,许多建筑公司无形地增加了“材料供应”和“材料控制”的税负,但他们没有开始的方法。

那么,“材料供应”的税收风险是什么?签合同时有什么技能?“控制材料”规避税收风险的实际意义是什么?

请参阅下文!

首先,营改增前后的“物资供应”之间的差异

1

“材料”的定义

根据财税[2016] 36号附件2的规定,材料A的供应是指承包商或所有者购买并移交设备的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和电力,材料和购买的动力建筑企业进行施工的建筑工程现象。

根据此规定,如果承包商要承包的建设项目的自购材料为零,则承包商的合同即为承包商的合同。

业主或承包商购买的材料,设备或建筑配件在整个建筑项目成本中在“ A物料”中所占的比例,只要业主购买了该项目,税法就没有规定即使所有者购买了一美元的材料,所使用材料的行为也是“材料供应”现象。

2

改革前后的差异

(1)“ A物料”的成本会计差异

业务改革和增加后的“ A物料”直接在承包商或所有者处计算,物料供应商直接向承包商或所有者开具物料发票以进行会计核算。

并且,在业务改革前的“材料供应”分为“设备和装饰材料供应”和“设备和装饰材料以外的材料供应”。

其中,“用于设备和装饰材料的材料供应”直接在承包商或所有者处计算,即与业务改革后的“材料供应”相同。建筑企业使用“设备和装饰材料以外的材料供应”进行成本核算,材料供应商直接向建筑企业开具材料发票以进行会计处理。

(2)建筑企业的产值中是否包括“供应材料”之间的差异

业务改革和增加后的“供应材料”不包括在建筑企业的产值中,也就是说,当项目完成后,建造企业的结算价格中不包括“供应材料”安顿下来。

“ S物料”,其中“用于设备和装饰材料的物料”不包括在建筑企业的产值中,与业务改革后的“ A物料”相同。建筑设备产值中包括“设备和装饰材料以外的材料供应”。

(3)建筑企业是否为“材料供应”支付增值税之间的区别

建筑企业不为“材料供应”支付增值税。

因为“供应物料”在承包商处进行成本核算,所以如果承包商符合税法规定的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的条件,则“供应物料”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在合同中甲方可享受扣除额,建筑企业不计算“物料供应”的成本发票,也不计入建筑企业的产值或收入。建筑企业不必为“材料供应”部分支付增值税。

(II)与“供应材料”相关的税收相关风险,并避免了签订合同的技巧

“一种供应材料”的税收风险分析:增值税计算方法选择的困境

财税[2016] 36号附件2规定:“一般建筑纳税人可以选择对甲方提供的建筑服务采用简化的税额计算方法。”

在本文档中有一个特别重要的单词“是”。具体的含义是,只要发生“物资供应”现象,建筑公司在增值税计算方法上就具有一定的选择性。,您可以选择常规增值税计算方法或简单增值税计算方法。

据此,“材料供应”的税收风险主要反映在建筑公司增值税计算方法选择的两难境地,即当建筑公司签署“供应税”时材料所有者的合同”,这是选择增值税是按一般税法还是简化税法计算?

由于建筑企业选择一般税法来计算增值税,因此可以扣除进项增值税,而选择简单税法来计算增值税的项目则不能扣除增值税。进项增值税。

在“ A物料”中选择建筑企业一般和简单税款计算方法的关键点确定

中建筑企业的销售

财税[2016] 36号规定:“销售是指纳税人为应税行为获得的所有价格和额外费用,除非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同时,财税[2016] 36号附件2规定:“如果试点纳税人在提供建筑劳务时采用简单的税额计算方法,则在扣除分包合同款后的余额。总价和价外支出为销售额。。 ”

根据上述政策,建筑企业在“供应材料A”中计算的增值税销售价值体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在建筑公司选择一般税款计算方法来计算增值税的情况下,销售金额是指从承包商或业主那里收取的全部价格和标价过高的费用,用于建筑公司;

其次,在计算增值税的方法中,销售金额是建筑公司扣除分包合同付款后从业主那里收取的所有价格和价外支出的余额。“ {A}”中建筑企业增值税计算方法的选择分析

根据财税[2016] 36号附件1:《将营业税转为增值税的试点实施办法》,建筑服务的适用税率为11%,而建筑服务的适用税率为设备,材料和动力一般为17%。

基于此,可以在“ A物料”中大致计算出选择建筑公司增值税计算方法的临界点。

假定“供应商A”合同中商定的总项目价格和税金(项目成本为税前项目成本+税前项目成本×11%)(不包括采购的材料和设备甲方是甲,那么建筑企业采用一般税法和简化法计算增值税的方法如下:

①根据一般税收计算方法应缴的增值税为:

应缴增值税=建筑业公司购买的物料的A×11%÷(1 + 11%)进项税= 9.91%×建筑业公司购买的物料的A进项税

②根据简化方法应缴的增值税为:

应付增值税= A×3%÷(1 + 3%)= 2.91%×A

③两种方法下相同税收负担的​​临界点:

9.91%×A-建筑企业购买的建筑材料进项税= 2.91%×A

推论:

建筑企业购买的物料进项税= 7%×A

④通常,建筑企业购买的机电装置和钢结构装置的材料的适用税率通常为17%,因此得出以下临界点:

建筑企业购买的物料进项税=建筑企业购买的物料的总价和税××17%÷(1 + 17%)= 7%×A

⑤从中计算出临界点:

建筑企业购买的总材料,材料,税金和材料= 48.18%×A

⑥从事房屋建筑工程,道路桥梁工程,水利工程,管道工程和装饰工程的建筑企业。建筑公司购买自己30%的材料,包括沙子,砾石,砖和混凝土。 70%扣除了大约17%的钢筋建筑材料,因此得出了临界点:

建筑业企业购买的物料进项税=建筑业企业购买的物料总价和税收×17%÷(1 + 17%)×70%+建筑业企业购买的物料总价和税收×3% ÷(1 + 3%)×30%= 7%×A

建筑公司“ A供应”税收相关风险控制的合同签署技巧

通过以上分析,在业务改革扩大之后,当建筑公司与业主或承包商签署“供应”合同时,控制多付税款的合同签署技术为:

(1)选择机电装置和钢结构装置的建筑公司选择计算增值税的方法时,必须为合同中的建筑公司购买的材料的总材料价格和材料税征税供料> 48.18%ד供料合同中约定的项目价格和税金总额。

(2)在计算增值税时,有必要争取建筑企业在供应合同中以A <48.18%×价格总和的价格购买材料的总价和税项。和“供应”合同中约定的项目税金。

(3)从事房屋建筑,道路桥梁工程,水利工程,管道工程和装饰工程的建筑企业选择一般税法计算增值税时,必须努力争取材料和税收总价> 71.86%×合同中为“材料供应”规定的工程和税收总价。

(4)从事增值税计算方法时,有必要争取建筑企业在物资供应合同中购买的物资的总物价和税额<71.86%。 ×物料供应合同中项目的总价格。

4

与业主或承包商签署“ A物料”合同的建筑公司的节税签名技巧

(1)建筑企业购买多少建筑材料占整个项目成本,或多少供应材料占整个项目成本,是选择一种计税方法的关键!

(2)在与业主签订供应合同的情况下,如果项目报价为(裸价格+裸价格x 11%),则合同必须说明建筑公司的选择方法来计算增值税,按3%向所有者开具3%的增值税发票。

(3)在与业主签订供应合同的情况下,如果项目报价为(裸价+裸价×11%),且业主强烈要求合同必须表明建筑企业必须选择一种计算方法增值税,如果按11%向所有者发出11%,建筑公司必须争取所有者购买的材料在整个项目中使用的材料中所占的比例非常低。

(3)避免税收风险的“控制材料”的实用要点

“控制材料”的法律和税收风险

(1)“控制材料”的法律风险

“控制材料”是指所有者或承包商将订立建筑承包合同的建筑企业交给指定的材料和设备供应商购买建筑材料和设备的经济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25条规定:“根据合同,如果工程承包单位购买了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和设备,则承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买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和设备或指定的制造商,供应商。 ”

根据此规定,如果承包商和总承包商签署了人工和材料合同,则承包商或所有者不指定材料和设备供应商,否则是非法的。因此,“材料供应”和“材料控制”之间的主要区别是:“材料供应”是合法行为,“材料控制”是非法行为。

(2)“控制材料”的税收风险

“控制材料”的税收风险主要体现在实践中,如下所示:订约方与材料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向材料供应商付款,但是材料供应商向建筑企业开具发票,这是错误的。增值税发票。

《控制材料》税收风险控制的实际操作要点

(1)承包商和建筑企业签署了劳务和材料合同,合同中不得包含“建筑企业从某个材料供应商处购买材料”的字样。

(2)建筑企业与材料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向材料供应商付款。材料供应商向建筑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承包商向建筑公司付款,而建筑公司向材料供应商付款。承包商不得向材料供应商付款。

(4)如果签约方必须付款给材料供应商,并且将来,建筑公司必须使用以下方法:

首先,建筑企业首先向发行人开具建筑服务行业11%的增值税发票,发票金额与承包商向材料供应商支付的金额相同;

其次,建筑公司,承包商和材料供应商签署了三方委托付款协议:建筑公司委托承包商将材料供应商支付给材料供应商。

第三,材料供应商向建筑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