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 骗税 抗税 节税的异同点

提问时间:2020-03-05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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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3-05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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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税收筹划与税收欺诈的区别_纳税

近年来,随着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税收筹划已开始出现在中国经济的大舞台上,并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有关人员应考虑如何制定良好的税收筹划。税收筹划是指对涉税业务进行规划并生产出一套完整的税收业务以达到节约税收的目的。

税收欺诈是指非法行为,例如欺诈,隐瞒和故意违反现行税收法律和法规,而不是缴税或欠税,例如逃税,欠款,税收欺诈,逃税,抗拒税。税收筹划和税收欺诈之间有本质的区别。其具体表现为:

首先,在经济行为上。税收欺诈是对已发生的一项或多项实际应课税行为的全部或部分拒绝。税收筹划只是根据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对一种或多种应税行为的实现形式和过程的合理合法安排,其经济行为是合法合理的。

第二,行为的本质。税收欺诈是公然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是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非法行为。税收欺诈的主要手段是,纳税人故意少报或者隐瞒有关税收情况和事实,以达到不支付或少支付的目的,其行为显然是欺诈行为。即使纳税人有时不经意地逃税,其结果在法律上也是不允许或非法的。税收筹划应遵守法律,使用法律规定,并结合纳税人的实际业务情况来选择对他们有利的税收安排。当然,它还包括在现有税法和法规中故意使用漏洞来减轻税收负担。税收筹划的性质是合法的,至少不是非法的,因为它没有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第三,法律后果。税收欺诈是法律明确禁止的行为。因此,一旦税务机关确定了事实,纳税人必须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世界各国的相关法律对此都有相应的处罚。税收筹划应通过某种法律形式承担尽可能少的税收负担。它的经济行为在形式,内容和事实方面都是合法的,所有国家的政府都是默认的。即使是为了避税,也只能通过不断改善各国的税收法律法规来消除。如果说税收筹划是基于影响每个国家税收的结果,那么每个国家所采取的措施只能不断地修改和完善相关税收法律法规,以填补可能使用的税收法律漏洞由纳税人。

第四,对税收法律法规的影响。税收欺诈是对税收法律法规的公然违反。这是税收法律法规的一种对抗和蔑视。它的成功与税法的科学性质无关。为防止税收欺诈,加强税收征管,严格执行法律。税收筹划是要充分尊重税收法律法规。成功的税收筹划要求纳税人或其代理人非常熟悉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理解税法的精神,同时掌握某些税收筹划技巧,以实现合理合法的税收减免。目标。如果说税收筹划在一定意义上一定程度上利用了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漏洞,也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和科学的方式促进税收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

依法真诚纳税是纳税人的义务和认识。公司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避税。 (肖:135)但是,合理的税收报告是公司节省税收和避免税收的最佳选择。(9525)今天,我向所有人推荐一个合理且合法的减税政策,只要公司在减税政策中注册并享受优惠政策(注册类型,无现场办公室),有两种方法:

一种。有限公司(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是根据当地财政收入的50%-70%给予财政支持的;公司所得税是根据当地财政收入的50%-70%给予财政支持的。

b。独资或合伙制(一般纳税人):该方法适用于缺乏或无法获得投入的企业,可以注册为独资或合伙制以评估和征收所得税。以0.5%-3.5%的比例,其增值税和退货奖励,通过税收筹划解决了企业成本,个人所得税,股息等问题。

所谓避税,就是节税、偷税、逃税、抗税、骗税?

一,逃税一般理论

加拿大卡特委员会:避税是利用事先的安排或法律漏洞通过法律手段减少税收义务。

德国学者关于避税的逻辑:某种经济影响属于立法者的原始税收对象。纳税人选择的方法打破了经济效果与税法之间的联系。纳税人选择的方法不正确。纳税人有逃税的意图。

Kiyoshi Eiji和Sato Yoshiki,避税功能:采用环岛交通,而不是正常合理的经济交易,在减少或消除税收负担的​​同时,实现通常与通常形式相同的经济结果。

国际财务与文件局:出于税收目的,纳税人通过法律安排(例如个人或企业人为安排),利用漏洞,模棱两可,违规和其他税法缺陷来规避或减少其应纳税额。减少其应纳税额。

葛克昌:我所谓的避税行为是违法行为。逃税者是税法,而不是民法,而是在民法中运用私法自治,特别是合同自由原则,以减轻税收负担并获得税收优惠;但这违反了税法立法者负担税负的目的。

刘建文:纳税人有可能通过法律未规定的异常行为安排滥用法律形式,以达到与普通行为相同的经济目的,并寻求不当减轻税收负担的​​可能性。

陈少英:为了减轻他的税负,纳税人利用税法本身以及私法赋予的自由,通过预先安排商业和金融活动来中断私法与税法之间的联系。,使满足税收要求的经济行为或经济结果不再满足税收要求,并提前减轻税收负担。

摘要:

2利用税法中的漏洞;

私法选择的自由与税法的合理性之间的矛盾形成了l法律漏洞:税法条款的可能含义难以容忍税法的立法意图; l法律以外的空间:法律不希望掌握和调节的自由区域;

3违反税法的意图;

4预先安排和计划

5减税

第二,避税的法律性质

(1)避税的非非法性质

(2)避税的非法性质

1避税违反了税收公平的原则;

2避税违反了税法的宗旨;

3避税行为违反了诚信税义务;

(3)违法行为(葛克昌)

(4)避税就是税收欺诈

几个相关的概念

节省税,逃税,逃税,抗税,税收欺诈

节省税款:以法律方式减少税负的行为主要是指纳税人自觉选择税法鼓励措施和优惠政策,以减轻税负的法律负担。

节省和避免税款:

相同:行为意图发生的1次; 2行为的结果; 3法律形式;

差异:1违反税收公平原则; 2税法的目的和税收目标; 3违反诚信税义务;

“避税可能是合法的,但不是美德”(阿尔弗雷德·汤普森·丹宁)

逃税是指在发生并确定了纳税人的实际应纳税额后,使用不正当或非法手段逃避了纳税人的实际应纳税额。手段通常是未公开的,欺诈的和隐蔽的。

《税收征收和管理法》第63条:纳税人未经授权伪造,更改,隐藏或销毁帐簿或凭证,或在帐簿上增加或不支出,或排除收入,或在收到通知后如果您拒绝申报或作出虚假的纳税申报表,但未支付或未付应交税款,则意味着逃税。

《刑法》中关于“税收征管的危害”的第201-212条

税收抵制是拒绝以暴力和威胁性方式纳税的行为。

税收欺诈是指通过虚假报告出口或其他欺骗性方法欺骗该国的出口退税的行为。

逃税是指纳税人欠其应缴税款并采取转移或隐藏财产的方式,从而使税务机关无法收回所欠税款的行为。

这种行为具有以下特征:纳税人必须具有应缴税款的事实,即在税务机关批准的期限内未按时缴纳税款。同时,纳税人转让和隐藏财产的行为导致税务机关无法收回所欠税款。

避税的三个原因

(A)纳税人因素

利润驱动,利润压力大

(II)专业税务咨询因素

税务咨询业务模型和管理方法

(三)税法因素

税法漏洞的存在和税法解释的滞后性

复杂的税法

各国税收法律制度的差异

第四,避税的危害

减少了国家财政收入

税收的经济监管薄弱

危害社会公正

避税导致社会经济福利损失

都是税收违法行为,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大不同!

最近,影视从业人员签订“阴阳合同”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违反税法的行为再次引起了公众的关注。

谈到违反税收相关法律,逃税,避免拖欠税款,税收欺诈和抵制税收,这是人们经常谈论的几种严重的税收违规行为。今天,小编来整理这些涉税违法行为的法律要求〜

第1条与税收有关的规定

逃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和管理法》第63条规定:

纳税人未经授权伪造,更改,隐藏或销毁了账簿或凭单,或在账簿上产生了多个或未列出或支付不足的收入,或拒绝在收到通知后报告或作出虚假报告税务机关。未能缴纳或少付税款的纳税申报表就是逃税。纳税人逃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尚未缴纳或未缴纳的税款或滞纳金,并处以未缴纳或未缴纳的税款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用前款所列方法不缴纳或少缴预扣税或收缴税款,税务机关应追回未缴纳或未缴纳的税款或滞纳金,并且不予缴纳。或少付。处以所缴税额的50%至5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逃税回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五条规定:

如果纳税人欠应缴税款并转移或隐瞒财产以防止税务机关追回欠税,则税务机关应追回欠款和逾期税款,并应支付所欠税款的100%罚款50%至5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税务欺诈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66条规定:

通过虚假地报告出口或其他欺骗手段来欺骗该国的出口退税,税务机关应追回该欺诈性退税,并处以欺诈额一至五倍的罚款;责任。

对于欺骗出口退税状态的人,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

税收抵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67条规定:

那些拒绝以暴力或威胁性方法纳税的人具有抗税能力,但税务机关应追回他们拒绝支付的税款和滞纳金,并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拒绝缴纳的税款和滞纳金,并处一次至五倍的罚款。

第2条刑法规定

逃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1条:

纳税人使用欺诈或隐瞒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不申报,逃避大量纳税并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应处以有期徒刑或拘留,处以三倍以下的罚款。年和罚款;如果数额巨大,占应纳税额的30%以上,应处以3至7年有期徒刑和罚款。

代扣代缴代理人采用前款所列方法,未缴纳或未缴纳预扣税或代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对于已多次实施前两款的行为,如不加以处理,应计算累计金额。

在第一段中,税务机关发出追回通知后,纳税人应支付应纳税额并支付滞纳金,已经受到行政处罚的人不承担刑事责任。 ;例外情况是刑事处罚或税务机关施加的两项或多项行政处罚。

逃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3条:

纳税人欠税,并采取转移或隐瞒财产的方式,使税务机关无法追回所欠金额在10,000元以上不足100,000元,且有期徒刑以下的税款。三年或被拘留,同时或单独处以两倍以上的罚款和五倍以下的罚款;数额超过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一倍以上税收以下五年以下罚款。。

欺诈性出口退税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4条:

通过虚假地报告出口或其他欺骗手段来欺骗该国的出口退税,如果数额较大,监禁或拘留不超过五年,并处两倍以上税收且少于五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税额以下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他们处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的罚款,或予以没收。

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用前款规定的欺骗手段骗取所缴税款,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在一定程度上,处罚是根据前款的规定进行的。

税收抵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2条:

那些因暴力或威胁拒绝纳税的人将被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留,并处以拒绝税的一至五倍的罚款;如果情况严重,三到七年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至五倍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