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的经济活动中,确定价格时,应缴纳营业税规定的应税项目与应缴增值税和消费税规定的应税项目不同。前者大多是双方协商达成的,而后者则大多标有价格。这使营业税纳税人可以较低的价格申报营业税,而缴纳较少的营业税。公司可以参考以下节税方式:
无形资产转移
分别转移的无形资产的营业税,直接由转移收入乘以税率得出。由于货物销售转移了无形资产,因此应明确定义货物销售和无形资产销售。一般技术图纸和材料,技术服务费和人员培训费为转让收入,设计费和设备制造,维护以及设备安装和使用收取的图纸费已计入货物销售。如果仅从缴纳营业税的角度来看,企业就可以对技术征税,将技术转让费隐藏在设备价格中,多收设备费,减少技术转让费,可以节省部分营业税。
出售房地产
单独出售建筑物或土地附属物时,营业税直接由营业额乘以税率计算得出。出售新建筑物时,其自建行为是根据建筑业的3%税率计算的,并按5%的税率征收建筑物的销售税。两种比率之间的差异为2%。了解该政策适用于税收筹划是很有帮助的。因此,如果公司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自我建设或以承包工程的形式开发房地产,则适用3%的税率。
项目承包
只要税法,纳税人,行业,地区等存在差异,就可以进行税收筹划。根据《营业税问题通知(一)》第七条的规定(国税函发〔1995〕156号),由工程承包公司和建设单位在承建商的建筑安装工程业务上签字。合同,无论他们是否参与建设。营业税应按照“建筑业”税项征收。工程承包公司不得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安装工程合同,但应当负责工程的组织协调。工程承包公司的业务,应按“服务业”税项征收营业税。
在海外建立关联公司
中国企业委托海外公司来设计建筑和工程项目。除设计工作外,他们还将派人员到中国进行现场调查。除了收集信息和了解情况外,设计,计算和制图操作都在中国以外进行。设计完成后,图纸将移交给中国企业。在这种情况下,有可能对来自海外的企业从中国获得的所有外观设计业务的收入全面征收并暂时免征营业税。
委托建筑
根据现行税法的有关规定,房屋开发公司负责建设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例如委托房屋单位可以提供土地使用权如果有关部门的所有权证书和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及基础设施计划,以及房屋开发公司(即受托人)不垫款,且符合“其他代理服务”的条件,住房开发公司取得的收费收入为“服务业”。 “税项应缴纳营业税,否则应按照“房地产销售”全面征收营业税。
运输企业
运输公司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送旅客或货物,并将其转移到其他企业进行旅客或货物的运输时,应以全额运费减去运输公司的运费后的余额即周转额来支付。从节省公司税的角度出发,应要求另一方在运输货物时扩大运费以抵消总成本,并寻求另一方使用其他方式退还高额成本以弥补损失。{{} }
旅游业
,旅游业使用全额费用减去食宿和旅行费用,
(1)B企业对项目进行税收筹划时,采用合同工和物资的方法,由建筑企业B购买物资。B企业利用其业务优势以2,000万元购买相同的物资元。合同总价为5000万元。此时,B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额= 5000×3%= 150(万元),从而减少了30,000元的额度。
(2)如果B企业为安装项目进行税收筹划,则协商的设备将由A公司本身购买,并且B企业仅负责安装业务,安装费用为60万元,则B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 60×3%= 1.8(万元),与前期计划相比,应税收入10.2万元。
(3)如果B和A直接签订合同。合同额为425万元,乙将项目分包给丙,并签订分包合同,合同额为400万元。竣工后,乙向乙支付了400万元。这样,承包公司乙应缴纳营业税=(425-400)×3%= 0.75(万元),印花税额为425 ×0.03%+ 400×0.03%= 0.2475(万元),通过合同的签订,B工程承包公司的减税总额= 1.25-0.75-0.2475 = 0.2525(万元)。
通常,纳税人在签订合同时应进行税收筹划。如果您加盖公章,我会给您一个税收筹划计划。
根据现行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规定,销售是指纳税人向购买者出售商品或应税劳务时向购买者收取的所有价格和额外费用。因此,如果您的公司不这样做,则对购买者收取的所谓的其他自付费用将单独核算并单独开具发票,因此没有税收筹划。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6条的规定,下列纳税人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分别计算商品销售和非增值税服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对商品销售而言,销售是按已计算的和已缴纳的增值税计算的,非增值税应税服务不需缴纳增值税;如果未单独核算,主管税务机关应批准其商品的销售:
(1)出售自产商品并同时提供建筑业服务;
因此,建议贵公司开具“建筑费,差旅费”等内容,并开具“建筑安装统一发票”,并根据“安装费”开具发票。
这样,根据免税销售,商品销售应按17%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并且安装费用是根据《营业税暂行规定》计算的。与建筑安装行业的比例为3%。营业税。
可以节省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