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金支付
为了避免征税,一些公司将以现金支付工资,而不是使用银行。但是,随着支付管理系统的发展,国家大力提倡非现金结算,全面实施银行的工资产生模式,现金支付将被取代。对于那些想在现金上避税大惊小怪的公司,不可能以这种方式“逃税”或“逃税”。
2。虚拟发票扣减
这是许多公司普遍使用的规避风险的避税方法,不仅违法,而且也是违法的。企业将员工的工资分解为基本工资,年终奖金,节日费,各种补贴等,然后允许员工每月查找要抵销的发票,从而达到免税的目的。报销。这种避免工资税的方法公司可以扣除高昂的员工成本,并且近年来非常受欢迎。但是,从7月1日开始的“最严格的发票顺序”阻止了“工资发票”的回溯。
3。
税法夸大的头目没有明确规定必须缴纳五险一金才能税前,因此许多公司利用此漏洞来雇用失业或退休人员。身份证上有虚假工资,甚至人为抬高了雇员的姓名,并使用了虚假工资单。由于税务局通常不审查五种保险与工资之间的逻辑关系,因此被利用。但是,金税第三阶段启动后,全体员工都进行了全面汇报,再加上社会保障审计和税务局大数据共享,这种避税方法就没有空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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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情况是动员起来是没有用的。
首先,使用公积金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工人阶级个人每月支付的住房公积金要从税前扣除,即按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不征税。同时,雇员可以支付补充公积金。因此,总务人员仍有增加公积金存款的空间。工资纳税人使用公积金避税是合理可行的。应该强调的是,使用个人缴纳避税的补充公积金有两个问题。首先,纳税人必须在该单位开设个人补充资金帐户;其次,纳税人每月缴纳补充资金,尽管它免税,但不能随意提取和固化个人资产。
其次,使用捐款进行税前扣除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
个人将通过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转移收入在中国对教育和其他社会福利事业,以及来自严重自然灾害地区和贫困地区的捐款,其金额不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税收入的30%,可以从应税收入中扣除。也就是说,个人捐赠时,必须遵守有关捐赠方式,捐赠资金和捐赠额度的规定,以便这些捐赠免征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捐赠限额=应纳税所得额* 30%,可扣除的捐赠金额=实际捐赠金额(≤捐赠限额)。
(2)国家税务总局于2008年5月23日发布了《关于向地震灾区捐款的个人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2008〕55号)。 }该通知规定,如果个人通过指定机构向受灾地区捐款,则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扣除税前金额。具体规定如下:一,个人通过扣缴单位,政府机构或非营利组织签发的扣缴单位向灾区的捐赠,捐赠凭证摘要,扣缴记录的个人捐赠清单代扣代扣代缴税款时,将依法扣除。其次,个人通过政府机构和非营利组织直接对受灾地区的捐款纳税。捐赠者应立即向扣缴单位出示政府机构和非营利组织发行的捐赠凭证。缴纳税款时,应当依法予以抵扣;个人自行申报的,由税务机关依法从政府机构和非营利组织中扣除。最后,扣缴单位向税务机关全额扣除个人所得税时,应当提交政府机构或非营利组织以及单位纳税人共同出具的捐赠证据(复印件)的集体接受书。捐款总额和当期扣除的捐款金额。
(3)关于地震“特殊党费”
国税[2008] 60号文件,多数党员响应党组织的号召,积极向灾区捐款。以“特别党费”的形式。党员个人通过党组织捐赠了“特殊党费”用于抗震救灾,是对社会公益事业的捐款。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可以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执行条例的规定扣除党员的捐赠额。这是合理可行的。
第三,金融产品类别的选择
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新的财富管理产品已经推出。这些财富管理产品中的许多不仅具有比储蓄更高的回报,而且不缴税。例如,投资基金,购买政府债券,保险,教育储蓄等很多。无疑,许多财富管理产品为工人阶级提供了更多选择。慎重考虑,再选择:不仅可以避免税收,而且可以合理地分散资产,还可以增加收入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这是现代人财务管理的智慧。
(1)选择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债券投资
《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