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代表帐户行事本身就是非法的,因为您没有实际表现,并且任何非法行为都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首先,在线购物税收的技术操作问题是需要适当解决的实际问题。
于2010年7月1日实施的《在线商品交易及相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个人网上商店必须实施“实名制”并提交个人姓名给平台运营商。地址和其他真实信息可供登记的,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实名制的实施无疑有利于确定纳税实体的实体信息,但对于纳税人实现有效的税收征管是不够的。
此外,在线商店交易通常仅通过在线消息,QQ联系人,快递进行,大多数产品根本不发行发票或收据,一个月或一年的交易信息难以管理从制度上讲,无法确定其营业额和利润,而且积极缴税并提供发票的在线商店业务很少见。网上交易无疑给税务管理和税务检查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困难。 Internet的隐蔽性和流动性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税务机关获取征税依据,使避税变得更加容易。在线交易中产生的票据和交易记录之类的电子凭证相对容易删除和修改,这很可能导致无追究责任,这使税收征管工作失去了基础。
其次,目前,仍然值得讨论中国的网上商店征税时间是否成熟。有必要进一步了解网上商店的全面运作和行业发展。因此,在现阶段,有必要对网上商店是否要征税进行深入研究,并以问卷调查,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对网上商店的卖家和网上购物者进行民意调查。
如今,随着支付服务市场份额的不断增长,第三方支付已经逐渐改变了过去不收费的商业模式。从2009年1月1日起,国内知名支付品牌支付宝汇款开始实行收费,规定实名认证客户的月汇款额超过5,000元,超过每笔汇款额1.5%的手续费。其他支付平台也陆续实施了收费模式。中央银行于2010年6月发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任何非金融机构必须从事第三方支付服务,必须向中央银行申请“支付服务”。营业执照”,并规定了支付业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应当报中国人民银行分行备案。这也意味着第三方支付收费模式将越来越成为行业运营的主流。尽管第三方支付平台已逐渐开始收费,但大多数公司对所涉及的税收问题没有足够的知识和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