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完全正确,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企业把代收的钱收回来以后,少交一部分,企业就会得到利益,实际上就是把别人交给国家的钱,自己留下了。就是以前说的挖社会主义墙角。 以我个人的经验这已经不是个别现象,大部分企业都是这么做的。
1.作为价外税虽然最终由消费者承担,但是,从企业流转到消费者手里,但是价外税消费者不知道,还以为价格高了,他通过避税至少可以降低价格,减少成本,降低资金占用量这一节没错吧。
2.进项税额虽然也说是价外税,但是,他是和成本一起进来的,可谓有成本自然有进项税额,他在相同的成本下,在提高存货周转率的同时,销项税自然也增多了,要缴纳的销项税自然也多了。其实,意思就是说,反正货是一定要进的,就必然要占用资金,销项税也要占用资金,当然通过增加进项税的办法来减少销项税的缴纳额了。
举例说明,某企业进货10吨,进项税17元,销项税34元,他这时要占用资金17元用来缴税。反正货还是要进的,不如进个20吨,放仓库里,这时,税不用交了,用于缴纳税款的17元,变成了存货放在仓库了,再进再抵,自然,他的税款变成了存货周转率,这就是扩大进项的意义所在。相当于用税款来进货,当然划得来,还免利息。当然,这不适用于存货价格下跌的情况。话说回来,如果存货价格下跌,很可能会导致进价大于售价,也有可能不缴税。。。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代开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票面金额收取8%%的费用。(违法行为)
1、区别:从票面上看,增值税发票购货方一式两联——发票联、抵扣联,普通发票只一联;从内容上看,增值税发票写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写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从作用来看,增值税发票可以抵扣,普通发票不能抵扣;从购货成本来看,同样的支出,能抵扣的增值税发票,标明的货物成本低于普通发票,就因为抵扣的税金。
2、所谓的“点数”,是当前违法开票人员的术语,而不是常规叫法,是指发票的税率及收费比例。增值税发票最高税率为17%%,还有13%%、3%%的,对可以抵扣的企业来说,抵扣“点数”越高越有利。
3、原因:我国生产企业缴纳的是增值税,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可凭合法的购进业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销项税——企业销售产品开出17%%的增值税发票,如果没有进项抵扣,企业要全额纳税,而有了进项税,就可以抵减销项税额,达到少缴税的目的。
4、增值税发票领取,只有合法的申、合格的生产型企业才能够到税务登记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