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避税不是逃税。会计人员对残疾人税收激励的六大常识应牢记,残疾人是社会家庭的平等成员,是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力量,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功率。为了更好地促进残疾人的创业和就业,编辑制定了税收优惠政策,残疾人企业家,就业和招募残疾人的企业可以享受这些税收优惠政策。让我们来看看。 1。残疾人企业家免征增值税【享受主题】残疾人【优惠内容】残疾人提供的加工,修理和维修服务,向社会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残疾人是指在法定工作年龄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士证书(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有工作条件的人和工作意愿精神残疾。 【政策依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促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16】 36号)附件3,第一条,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过渡政策的通知(六)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用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 【第52号】第8条:《税收优惠政策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33号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2。增值税将退还给单位和个人安置残疾人的工商户【入学主题】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优惠内容】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安置残疾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的,税务机关将执行纳税人安置的残疾人人数。 。增值税每月可退还的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确定,并经区(县)人民政府(包括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级城市)批准。县级城市和旗帜)。确定工资标准的四倍。如果在一个纳税期内支付的增值税不足以退还,则可以退还从纳税年度之前退还的增值税中扣除的增值税余额中的一部分。如果退款不足,则可以在纳税年度内结转并在以后退回,但不允许在结转年度后退款。如果纳税期限不是每月,则增值税只能退还给符合条件的月份。安置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盲人按摩机构中残疾人的月安置人数不少于在职职工的25%(含25%),残疾人人数相当大,为5人(含5人)。 2。依法与每位残疾人签订超过一年(包括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每位定居的残疾人支付基本社会保险,例如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安置的每个残疾人的月薪不低于适用于纳税人所在地的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 5。税收当局将税收抵免等级定为C或D的纳税人不得享受这项优惠税收政策。六,适用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和支持重点人群,离退休军人,军人家属,军事转职干部就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的优惠政策。政策本身,而不是累积执行。一旦选择,它将在36个月内无法更改。 7。此优惠税收政策仅适用于货物生产和销售,提供加工,维修和更换服务以及为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税项改革提供服务的收入之和(不包括文化体育服务和娱乐服务)。纳税人占其增值税收入的50%,但不适用于上述纳税人的直接购买商品(包括商品批发和零售)的直接销售以及代销加工产品的销售收入。纳税人应当对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销售和无权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分别核算。不能单独核算的,不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政策依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 52号)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颁布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3号,2018年第31号)3。安置残疾人后,教育学校将立即退款。企业。特殊教育学校主要为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并由学校自筹资金。学校负责业务管理和管理。营业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实行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人数安排,超过限额后立即退还增值税。安置的每个残疾人每月可退增值税的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的税务机关根据适用于纳税人所在地区(包括县级城市和国旗)的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确定,以下相同)。 (其他城市,下同)是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的4倍。在计算残疾人人数时,可以将在企业工作的特殊教育学校的全日制学生包括在内,而在企业雇员人数的计算中也应包括上述学生。 【享受条件】 1。纳税人(盲人按摩院除外),残疾人每月安置人数不低于在职职工人数的25%(含25%),残疾人安置人数不少于25%。 10人(含10人)。 2。税务机关将其税收抵免等级定为C或D的纳税人不得享受此优惠税收政策。 (三)适用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和支持重点人群,离退休军人,陪同军人的家庭成员,军队调动干部就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的优惠政策。政策本身,而不是累积执行。一旦选择,它将在36个月内无法更改。 4。此优惠税收政策仅适用于货物生产和销售,提供加工,维修和更换服务以及为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税项改革提供服务的收入之和(不包括文化体育服务和娱乐服务)。纳税人占其增值税收入的50%,但不适用于上述纳税人的直接购买商品(包括商品批发和零售)的直接销售以及代销加工产品的销售收入。纳税人应当对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销售和无权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分别核算。不能单独核算的,不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政策依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 52号)第三条。第二条关于税收优惠管理办法的公告政策(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33号公告和2018年第31号公告)4。残疾人就业的个人所得税减免【享受条件】 1。“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书”的人,即视力,听觉,言语,身体,智力,智力等残障人士,并持有“中国残疾人”字样。中华民国残疾士兵证书(1至8级)。 2。残疾人应当按照省(规定的城市除外)规定的减免幅度和期限减免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 92号)5。超限扣除就业企业的残疾人工资残疾人就业企业【优惠内容】如果企业安置残疾人,根据实际支付给残疾人的工资扣除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支付给残疾人的工资的100%。收入。 【享受条件】 1。依法与每位残疾人签订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安置在公司的每位残疾人均实际在岗位上工作。 2。对于每一个安置的残疾人,由企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每月一次。 3。定期通过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向实际收入不低于企业所在地的区县的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残疾人支付工资。 4。配备了用于安置残疾人的基本设施。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30条第2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6条第1款中华民国” 3。“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残疾人就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 70号)6。就业单位残疾人免征城市土地使用税【享受这个主题】雇用残疾人的单位【优惠内容】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平均每月实际雇用的残疾人人数超过25%(包括25%)的单位单位员工总数的百分之一和实际超过10人(包括10人)的残疾人人数可能会减少或免除该年度的城市土地使用税。具体的减免税率和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机关决定。【政策依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市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 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