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兼职而不是“全职”劳务公司在运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使用一些流动性更大的员工,例如安全,清洁和司机。由于流动性高,一些公司不愿意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因此,使用“兼职”代替流动性更强的“全职”就业已成为公司逃避社会保障金的一种常见方法。 1。兼职劳动关系有其灵活性,但在实际操作中,特别是在工作时间,工资标准,薪资结算等方面也有很多限制,因此很可能会得到认可。作为“全职”面临社会保障和罚款的支付。 2。用人单位无需为非全日制雇员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而应缴纳“工伤保险(基于:《社会保险法》第10条和第12条)2。”。正式员工“成为”临时工“临时工”是企业危机公共关系的英雄,在社会保障问题上,公司也希望利用“临时工”来实现社会保障报酬不足的目标。劳动法中没有临时工的概念,临时工大多是指同工同酬的人,单位是否应为此支付社会保障?雇佣关系成为关键,一旦3。降低“名义工资”会增加报销员工工资的成本,即8000元,公司账面发放5000元,余下的3000元允许员工找到报销机票的方法员工的总收入保持不变,但减少了支付社会保障的基础,这降低了社会保险的成本。如果您要开具正式有效的发票,则需要有真实业务,否则会怀疑发票虚假,并且公司有税收风险。 4。减少“名义工资”,增加福利支出,员工工资为8000元,公司支付5,000元,剩余的3,000元通过员工生活困难,家庭旅行支出等福利补贴支付给员工。 :福利支出,不是公司可以使所有员工正常化的支出,必须满足一定时期和特定事项,实际的经营空间是极其有限的,如果企业列出更多的福利支出,则对企业所得税的缴纳, 5。降低“名义工资”,使用私人小工具这种情况经常发生在餐饮,酒店,零售和其他行业,大多数服务对象是个人消费者,在开具发票时没有获得发票。一些商家经营不规范会把未开票的收入分开,建立“小金库”而不进账nt,为了降低社会保障成本,企业将减少员工的“名义工资”,并与这些小银行分开支付剩余的工资。风险:黄金税第三阶段启动后,长期以来,不同行业未计费收入的比例一直受到大数据的监管。加上私人帐户和公司帐户之间的千丝万缕的联系,税务部门需要找出公司虚假帐户,未记录的收入和未记录的费用,但这仅需几分钟。 6。降低“名义工资”,让员工用劳动发票偿还工资。职工工资为8000元,发行公司账簿5,000元,其余3,000元由要求职工向税务局开具劳务费发票取得。风险:对于同一公司的同一员工,劳资关系和劳务关系不能共存。 (基础:财税【2009】 29号文)也就是说,同一家公司的雇员不能同时领取工资和薪水,并且在2019年新税法实施后,工资和薪水已纳入综合收益项目中,年税需要一起计算,因此这种方法不可行。 7。降低月薪并增加年终奖金在雇员的年收入保持不变的情况下,企业为了减少社会保障支出而降低了雇员的月薪并增加了年终奖金。风险:社会保障基数是根据雇员的平均月薪(包括上一年度的所有奖金收入(包括奖金))确定的,而不是根据雇员的月薪确定的。换句话说,减少月薪是不可行的。 8。与员工签署“放弃社会保障协议”。企业不愿为雇员提供社会保障并减少支出成本。许多员工不愿支付自己的保险。结果,公司和员工签署了一项承诺协议,自愿放弃社会保障金,以应对劳动部门的检查和未来的劳资纠纷。风险:企业为其雇员支付社会保险是一项法定义务。员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是他们自己的合法权利和应履行的法定义务。该政策是强制性的,放弃其承诺是无效的。 (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因此,不建议公司与员工签署“放弃社会保障协议”,以及员工如果去劳动部门投诉公司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应认真考虑社会保障计划。不要忽视这一点。社会保障归功于劳动关系。为了解决社会保障问题,从劳动关系的源头入手。就法律运作而言,理论上正确是正确的。但是,从整体上考虑税收筹划,不仅要联系企业的经营活动,还要全面衡量企业的各种税收负担,在控制税收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提高企业利益。风险。如果仅看一个特定项目的成本,那只是在挠脚,甚至相互看不见,从而带来一系列风险。